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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榆区赣中教育集团新城校区工程的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16  浏览次数:2
核心提示:赣榆区赣中教育集团新城校区工程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赣榆区赣中教育集团新城校区工程已经赣榆县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江苏苏海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赣榆区赣中

赣榆区赣中教育集团新城校区工程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赣榆区赣中教育集团新城校区工程已经赣榆县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江苏苏海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赣榆区赣中教育集团新城校区工程-初中部及报告厅桩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的建设地点:赣榆区242省道东侧、黄海路北侧、滨海路西侧、金海路南侧

2.工程规模:初中设置20轨60班,小学设置10轨60班,幼儿园设置12轨36班,项目用地面积约24.04公顷(约360.6亩),工程总建设面积(不含预留)约125679平方米,其中地上工程建设面积118844平方米,地下工程建设面积6835平方米。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3207211705269901-BD-001 赣榆区赣中教育集团新城校区工程-初中部及报告厅桩基工程施工 初中部及报告厅桩基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25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地基与基础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江苏苏海教育发展有限公司的赣中教育集团新城校区工程项目-初中部及报告厅桩基工程施工已经赣发改服【2017】185号文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国有自筹,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

一、本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赣中教育集团新城校区工程项目-初中部及报告厅桩基工程施工

2.招标工程项目的规模:PHC-500(110)AB-C80-11,11的20944米;PHC-500(110)AB-12,12的7248米;共计28192米。

3.工程地点:赣榆区242省道东侧、黄海路北侧、滨海路西侧、金海路南侧

4.工期要求:计划开、竣工2017年07月08日-2017年08月02日,工期25天

5.招标内容:初中部及报告厅桩基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二、资格要求: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类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2.拟报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有效期内);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的方式。

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

2、本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相关规定,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二)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三)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的;

(四)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五)本工程拒绝联合体投标;

(六)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七)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

(八)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依据苏建建管〔2013〕662号,投标企业必须取得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得分。凡未入我市“建设局市场处牵头的信用平台库”的投标企业,务必参与投标前完成入库,获取相应分值。

入库流程:登录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网站-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

网址:http://www.lygcin.gov.cn

技术支持:常州三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技术咨询电话:0519-85131635;技术服务QQ:281009892

各家投标企业的信用分统一由国泰系统直接从信用平台抓取就可以了,不需要到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处308室进行打印,但第一次到连云港来投标的企业需到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处308室开具关于确定本单位信用分的函并加盖市场监管处印章并扫描上传。)

(2)本工程要求各投标人应对企业自身、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作出书面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执行高检会[2015]3号文中的第二条规定。

(3)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有效期内)、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17年03月-2017年05月)同时以上原件扫描件必须录入诚信库。

(4)企业对所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加盖企业公章)。

3、依据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要求,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证明的查询采用投标单位信用承诺书的方式自行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对无不良行为自行承诺后并不解除招标人对其进行查询,查询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的不良行为作为判断依据。

4、本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企业应当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同时参加多个工程项目投标竞争的数量。其所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多个工程项目均为中标人的,企业经招标人同意可放弃某项目中标,但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放弃的,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人公告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就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

5、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1)9号、连清办(2013)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连建质〔2011〕444号等文件)。对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6、非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规字〔2010〕7号”、“苏建建管【2013】572号”文;省内市外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1】110号”文件;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并上传扫描件。

7、按“苏建规字(2013)4号文”规定:经资格预审确定的合格申请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投标监管机构应当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1个月。在公告期间,国有资金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拒绝其投标。

8、本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14)2号文。

9、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4)701号文。

10、本工程执行苏建招(2015)29号文。

11、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办(2015)6号文。

12、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5)227号文。

13、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14、投标人的承诺应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始终,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终止该投标人的招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赣榆区招标办举报电话:0518-86221678

四、评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

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2.1.2评分标准:

依据苏建建管【2013】671号文规定采用合理低价法招标的工程,价格评审方法应当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规定在招标文件中列明不少于两种价格评审法,开标时随机确定其中一种。开标时由投标人选取代表通过抽签随机确定其中一种。

本工程选取苏建规字〔2013〕4号文中的“方法一”、“方法二”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

方法一:

(1)评标基准价的确定: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2)评标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

(3)评标价每高于基准价1%,扣减0.9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评标价每低于基准价1%,扣减0.6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4)依据苏建招办[2016]3号文,本工程评标基准价的计算与修正方式采用方式三,采用该方法的,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方法一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复议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7≤有效投标文件 >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Q1取值限定为65%、70%、75%、80%、85%;

K1的取值范围为95%~98%;

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

Q1、K1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2取值由招标人确定,本工程确定:K2=90%。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减0.9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减0.6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说明:

①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②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标前评标委员会首先对各投标单位的资格进行审核,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单位才可进行下一步评审。

③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和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④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得分最高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⑤评审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按商务标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⑥投标报价的评标基准价,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采用苏建招办(2016)3号文中方式三。

本工程设招标控制价随招标文件同时发布,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作废标处理。

五、相关时间

1、投标申请人可从连云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购买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2017年06月10日―2017年06月14日。逾期不再办理。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需交纳图纸押金人民币/元,当投标人退还全部图纸时,该押金将同时退还给投标人(不计利息)。资料如需邮寄,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另加邮费每套人民币/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后/日内,以快递方式向投标申请人寄送上述材料。

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拾伍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

4、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7月03日09时30分,提交到赣榆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赣榆区公共服务中心4楼421房间(黄海路295号、区政府西侧)】。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该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赣榆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赣榆区公共服务中心4楼421房间(黄海路295号、区政府西侧)】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六、其他相关要求:

本次工程招标不需要提供相关原件核验(授权委托书、法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除外),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投标人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除外),中标单位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及备用光盘四张[包括商务标(含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技术标、资格审查文件],网上及书面要内容一致。纸质与电子标书不一致的,以电子标书为准.。

2、投标人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准备期内及时制作网上投标文件。

3、本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不发放专用光盘,所有投标人应自行准备光盘刻录,以能刻录成功为准,投标人自行刻录的内容应是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制作工具生成的非加密投标文件(后缀名.nJSTF),开标时作为备用文件形式递交。

4、开标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开标时请携带网络投标CA密码锁和投标文件光盘,网络投CA密码锁、投标文件光盘在开标前应及时递交,开评标结束后退还密码锁。未按规定同时递交网络投标(加密文件)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5、投标人可以选择自行刻录,或不刻录不提供备用介质内容,但投标人必须承担因特殊环境(如不可抗力)导致的停电、外网(互联网)瘫痪等所导致的启用紧急备用模式(备用介质导入、单机模式等)所造成的后果。投标人自行刻录,原则上应遵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介质形式,以刻录成功为准,内容应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明确的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为母本且文件后缀名一致,刻录成功后务必检查光盘里面的文件是否能正常打开以及文件内容是否正确完整。

如投标人胡乱使用废弃、有问题的介质(如光盘)甚至拿空白介质(如光盘)充数,同样必须承担相应后果。

6、开标时,工作人员按唱标顺序依次用各投标人CA锁对各网络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不成功的以投标文件光盘在现场导入进行替代,投标文件光盘导入不成功依据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依据苏建招办(2013)4号文相关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交投标文件;或者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电子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或者开标结束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无法评标时,招标人可以选择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或者使用应急开标、评标系统导入未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评标活动。

7、投标人应严格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第7项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规定执行。投标人不需要再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具收据。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退还保证金退至投标人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8、电子标书制作:本工程采用广联达软件制作,请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务必到广联达G+或5者QQ群148252693、183933124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工具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不能用低版本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2)投标过程中有软件问题请联系广联达刘工:18651253807。

提醒:投标人可在软件公司指导下刻录并打开自己刻录的U盘,检查是否能打开及内容是否完整。

1)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连云港市招标投标中心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自行提交材料,其完整性和真实性由录入企业负责,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会导致投标人无法进场交易。

2)投标单位在开标时无须再提供书面原件及纸质投标文件(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除外),投标单位在开标前务必完成诚信库的完善工作,投标文件里的“资料审查模块”里相关资料是从诚信库中同步关联过去的,投标单位应认真对待并及时上传相关原件扫描件。上传的扫描件需清晰、完整齐全并在有效期内。

4)投标过程中有软件问题请联系国泰新点/广联达李仕龙:18360702913黄工15896100880广联达刘工:18651253807

四、 公告

1.公告时间:2017年06月10日至2017年06月14日

2.公告地点: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五、 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17年06月10日至2017年06月14日

2.获取地点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六、 其他说明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江苏苏海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建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新城区和安大厦14楼 地址: (赣榆办公地址)赣榆区苏北水产品交易市场D号楼商业657号楼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刘夫胜 联系人: 张秋
电话: 13851207307 电话: 0518-80889966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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