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饶河县精准扶贫农村饮水安全项目 |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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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饶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 | ||
| 行政区域 | 双鸭山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06月10日 14:35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06月10日 14:34至2017年06月14日 16:00 |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黑龙江方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6月30日 14:34 | ||
| 开标地点 | 黑龙江方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预算金额 | ¥3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付先生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69-6120968 | ||
| 采购单位 | 饶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双鸭山市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付先生 | ||
| 代理机构名称 | 黑龙江方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双鸭山市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付先生 | ||
黑龙江方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饶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饶河县精准扶贫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饶河县精准扶贫农村饮水安全项目
项目编号:FZZB2017G04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469-612096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饶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双鸭山市
联系方式:付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方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付先生
代理机构地址: 双鸭山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饶河县精准扶贫农村饮水安全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FZZB2017G045
1.招标条件
本项目 饶河县精准扶贫农村饮水安全项目 已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饶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及地方自筹 。本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黑龙江方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饶河县精准扶贫农村饮水安全项目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建设地点:饶河县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及地方自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二个标段
2.6建设规模:一标段:采购水泵15台套,水处理设备17套
二标段:水源井11眼,厂房工程11座,输配水管网4500米
2.7工期:
一标段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
二标段计划工期:2017年7月10日开工至2017年9月10日竣工,总工期63天
2.8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9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一标段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
3、具有同类项目的经营资质和服务能力。
4、本次资质要求。
A、投标人必须是拟投货物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集团公司或制造商集团下属的子公司)或制造商授权参加本次投标的唯一经销商;
B、本次要求投标申请人为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或科研单位的独立法人,具有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制造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C、经销商须提供针对本次项目的唯一制造商授权委托书;本次招标不接受同一品牌授权两家以上投标人参与投标。
D、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经劳动局备案的劳动合同原件、最近6个月本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缴费明细表并加盖社保局养老保险信息专用章(原件及复印件)
本次招标要求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拟派正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拟派副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承担其他在建项目。并在投入该工程的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不存在违规、违纪现象。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3.3 应出具项目所在地 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开具时间为本公告报名期内方有效)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登记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6月10日至2017年06月14日 (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时至11时00分,下午14时至16时到 黑龙江方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益人路益人家园东门 ) 进行投标登记,逾期不予受理。
4.2投标人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虚假材料,将拒绝报名,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4.3一标段投标人需要在投标登记时法人到场并需携带以下材料:
1、企业介绍信;
2、法定代表人到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公证处公证的法人身份证明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税务登记证(副本);
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6、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7、提供投标人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的网上截图;
8、供应商须提供企业住所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
9、潜在投标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需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书或经销协议以及售后服务承诺;
- 参加投标的各潜在投标人须在报名时提供由本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针对企业和法人代表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为本公告报名期内方有效)
- 提供近三年合同金额不小于100万的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人需提供与招标人签订的采购合同及中标通知书)。
12、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经劳动局备案的劳动合同原件、最近6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及养老保险缴纳正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事项:
1、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必需清晰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套)。
2、各投标人应对所提供的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3、同一品牌的多家授权经销商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先报名者为准进行受理,只受理第一家报名单位;同一品牌的生产厂家与经授权的经销商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的,仅受理生产厂家。
二标段投标人需要在投标登记时法人与授权委托人(即正项目经理)同时到场并需携带以下材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证】
(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6)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7)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8)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9)应出具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及复印件)(开具时间为本公告报名期内方有效)
(10)项目经理资格:拟派正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拟派副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项目班子人员:技术负责人1人(市政相关专业)、施工员(工长)1人、质检员1人、安全员1人;
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的中级职称证书,质检员、工长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外省市企业应提供相对应的证书);
- 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和其它项目班子成员最近连续六个月本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正规发票原件及加盖社保局养老保险信息专用章的养老保险缴费明细表和所有人员身份证原件及经劳动局备案的劳动合同原件。
4.4本项目要求投标企业携带企业锁至报名现场,对上述人员的在职和无在建情况进行网上核实。
4.5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与原件相符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并装订成册,同时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按4.3顺序装订胶装成册(1份)留存代理机构处)。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6月10日至2017年06月14日 (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时至11时00分,下午14时至16时到 黑龙江方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益人路益人家园东门 ) 进行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黑龙江方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益人路益人家园东门)。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发布:
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 ) 。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饶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 址:饶河县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方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益人路益人家园
联 系 人:付先生
联系电话:0469-6120968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拟派正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本次招标一标段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 3、具有同类项目的经营资质和服务能力。 4、本次资质要求。 A、投标人必须是拟投货物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集团公司或制造商集团下属的子公司)或制造商授权参加本次投标的唯一经销商; B、本次要求投标申请人为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或科研单位的独立法人,具有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制造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C、经销商须提供针对本次项目的唯一制造商授权委托书;本次招标不接受同一品牌授权两家以上投标人参与投标。 D、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经劳动局备案的劳动合同原件、最近6个月本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缴费明细表并加盖社保局养老保险信息专用章(原件及复印件)本次招标要求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拟派正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拟派副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承担其他在建项目。并在投入该工程的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不存在违规、违纪现象。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6月10日 14:34至2017年06月14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黑龙江方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纸质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6月30日 14:33
五、开标时间:2017年06月30日 14:34
六、开标地点:
黑龙江方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次招标要求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拟派正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拟派副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承担其他在建项目。并在投入该工程的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不存在违规、违纪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