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详细情况
| 工程编码 | 130229170005-001 | 所属地区 | 玉田县 |
| 工程名称 | 玉田县第三中学教育服务保障工程(教学辅助用房改造)施工招标 | ||
| 建设单位 | 玉田县第三中学 | ||
| 工程地点 | 玉田三中院内 | ||
| 建筑面积 | 招标性质 | 施工招标 | |
| 工程招标范围 | 项目包含拆除原有木门,更换新的成品木门;平屋面重做防水;洗澡间地面(包括更衣室)重做防水;其他房间楼地面涂料;洗澡间内墙面镶砖;其他房间内墙涂料;房屋顶棚吊顶、涂料;1#2#3#宿舍楼及1#2#3#教学楼内墙涂料 | ||
| 招标代理单位 | 玉田振兴工程建设管理与招标有限公司 | ||
| 投标资质要求 |
必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或同专业更高级别资质。资质管理规定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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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合同估算价 | 80 (万元) |
|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 见招标文件要求 | ||
|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 招标文件价格 | ||
| 文件发售地点 | 网上下载 | ||
| 联系人 | 刘丽华 | 联系方式 | 0315-6187694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7-06-10 08:30:00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17-06-16 17:00:00 |
| 招标文件下载开始时间 | 2017-06-10 08:30:00 | 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 | 2017-06-16 17:00:00 |
| 招标文件下载 | 点这里下载招标文件和招标资料 | ||
| 内容 |
玉田县第三中学教育服务保障工程(教学辅助用房改造)
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XZB-2017-005 1.招标条件 本玉田县第三中学教育服务保障工程(教学辅助用房改造)已由玉田县发展改革局玉发改审字[2016]4号批准建设,招标方案核准文号为玉发改招字【2016】6号,建设资金为中央资金加县配套,招标人为玉田县第三中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玉田振兴工程建设管理与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玉田县第三中学院内,项目包含拆除原有木门,更换新的成品木门;平屋面重做防水;洗澡间地面(包括更衣室)重做防水;其他房间楼地面涂料;洗澡间内墙面镶砖;其他房间内墙涂料;房屋顶棚吊顶、涂料;1#2#3#宿舍楼及1#2#3#教学楼内墙涂料;2#宿舍楼外墙涂料等,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项目总投资:80万元 2.3计划工期为42日历天 2.4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7月5日,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8月15日 2.5资金来源:中央资金加县配套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4.2下载招标文件、清单及图纸时间:2017年6月10日8时30分至2017年6月16日17时00分止。 4.3招标文件提交疑问截止时间:2017年6月20日17时00分,发送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超期视为无异议。 4.4本项目评标应用“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信用综合评价占评标总分的比例为10%,网上公示的信用综合评价分值以评标当日从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或河北建设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9:30,地点为玉田县公共资源交易办公室第一开标室(玉田县北环西路2228号,原玉田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五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玉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玉田县第三中学 地 址:玉田县城内 联系人:邱广贺 电 话:15833510586 招标代理机构:玉田振兴工程建设管理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玉田县华阁小区D05号楼 联系人:刘丽华、王晓晶 电话:0315-6187694 特别提醒:按照“关于印发《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国有资金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冀建法〔2015〕27号)”,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匿名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资料,或未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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