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区人民医院综合楼配套工程
招标公告
本河口区人民医院综合楼配套工程已由东营市河口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东河发改立项【2017】2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营市河口区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项目融资,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融资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工程概况
招标人名称:东营市河口区人民医院
招标人地址:东营市河口区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胜利油田同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区沂州路62号1幢312室(辽河路与沂州路交叉口路口往东100米路北)
工程名称:河口区人民医院综合楼配套工程
工程编号:东河政采2017-171号
工程招标范围:工程施工蓝图及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工程。
工程规模:本工程已经东河发改立项[2017]2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感染性疾病科楼一座、设备用房一座、消防控制室局部改造;修建院内混凝土道路、沥青道路,人行道、停车场、篮球场等;铺设给水管、雨水管、污水管、热力管、电线电缆、电力电缆及路灯电缆等;配套绿化、景观小品、雕塑、水泵房等。施工计划投资约2795万元。
标段划分:本工程为两个标段。
工程施工标段划分情况如下:
1、第一标段:(感染性疾病科、设备用房、消防控制室、水泵房)计划投资约1012万元。
2、第二标段:(景观配套)计划投资约1783万元。
投标人施工可同时投报两个标段,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
资金来源:项目融资。
工程地点:河口区河聚路北侧,海康路西侧,现河口区人民医院东侧。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参与本工程第一标段的企业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企业须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投标企业在三年内无犯罪行为记录,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被更换的项目经理六个月内不得参与投标。
2、参与本工程第二标段的企业必须持含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企业须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投标企业在三年内无犯罪行为记录,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被更换的项目经理六个月内不得参与投标。
三、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报名方式及要求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2日至2017年6月16日(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进入东营建设信息网(www.dyjs.gov.cn)或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www.sdzb.gov.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不成功者,现场报名无效)。网上报名成功后,投标企业须打印投标报名凭证。
网上报名成功的投标企业请于有效报名期限内2017年6月12日至2017年6月16日(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30分)在胜利油田同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营区沂州路62号1幢312室(辽河路与沂州路交叉口路口往东100米路北)]进行现场报名,其中2017年6月12日、6月13日(每日9时至11时,14时00分至16时)同时在东营市河口区有形建筑市场(河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5楼502房间)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不成功者,网上报名无效)。
投标企业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使用“三证合一新码” 或“五证合一新码”营业执照的企业,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新版资质证书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新版资质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带有该资质证书的二维码标识)、拟投标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河口区清欠办出具的已结清欠款或无拖欠证明(河口区以外的投标人须开具东营市清欠办出具无拖欠证明,并到河口区清欠办盖章确认)、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须体现企业基本信息和资质信息)的网页截图打印页、法人身份证[或法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投标企业所报建造师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自2016年7月份(含)以来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网上报名凭证】及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备注:(1)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指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若网上打印件仅体现个人姓名(或投标人单位名称),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及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花名册;若投标人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无法提供社会保险信息查询功能,投标人须提供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和投标人公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2)报名截止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持书面申请函到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企业现场报名时经资格审查合格同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贰佰元整(¥200元),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企业视为放弃投标。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详见招标文件。
七、其它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东营建设信息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东营市政府采购网、中国黄河口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胜利油田同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营区沂州路62号1幢312室(辽河路与沂州路交叉口路口往东100米路北)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546-8338187 18562951505
九、监督单位及电话
监督单位:东营市河口区发展和改革局、东营市河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546-3665927 36523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