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高桥中学改扩建工程(二期) 已由 长沙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长县发改投[2013]294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拨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长沙县高桥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中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高桥中学改扩建工程(二期)
2.2 建设地点:长沙县高桥镇高桥中学内
2.3 规 模:本项目为高桥中学改扩建工程(二期),包括二期土方挖填、西大门及门卫工程、道路、管网、电气、护坡等相关附属工程。本次工程招标金额约600万元。
2.4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规定执行
2.7 招标范围:包括挖填土方、土建、室内外装修、室内水电安装、弱电管道预埋、室外污水井及管网、护坡等。(具体以施工图及长沙县投评中心审核的工程量清单范围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 建筑工程 专业 贰级 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或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1.1 项要求。
3.4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湘建建 [20 15 ] 57号 文件要求,投标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最低配备标准,即本项目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 人、项目技术负责1人、土建施工员 1 人、安全员 1 人、质量员1人,且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6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没有被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的。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可于 2017 年 6 月 12 日 起在长沙县招标采购网(http://www.csx.gov.cn/zbcg/)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7月4日09时30分,地点为长沙县星沙街道望仙东路598号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开标室(东五路与望仙路交界东南角长沙县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湖南省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即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议,湖南省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须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县招标采购网上发布。
8. 行政监督
本次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县招标采购局,电话:0731-84023024。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沙县高桥镇人民政府
地 址:长沙县高桥镇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975808942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468号湖南财富中心富座2903
联系人:孟女士 徐先生 冯女士
联系电话:0731-84126198 18008401175
传 真:0731-84127198
邮 箱:418435927@qq.com
温馨提示:
1、长沙县住建局建筑系统诚信管理平台已启用,其诚信评价结果今后将纳入我县招投标管理,请各投标单位做好相关准备。
2、为保证开标期间会场纪律,开标当日将严格实行投标人身份制度。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单位代表(出席开标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发放身份牌,投标单位代表执身份牌出入开标会场,其他人员不得出入开标会场,请各投标单位做好相关准备。
3、为方便投标人停车,建议各投标人从望仙路靠图书馆入口进入地下停车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