泷泊镇良村机耕路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双牌县泷泊镇良村机耕路建设项目已由双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双发改[2017]35号文件批准建设,以双发改招[2017]20号文件核准招标。建设资金来源为全县涉农财政整合资金,招标人为双牌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泷泊镇良村机耕路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双牌县泷泊镇良村
2.3招标范围:新建机耕路K0+000至K1+500路段路基路面工程施工、桥涵工程施工等,全长1.5公里,按路基6米,路面5米的农村公路建设(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县财政评审中心审定的工程量清单和说明为准)
2.4投资金额:约370万(以双牌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金额为准)
2.5工期:120天(日历日)
2.6标段划分:按一个标段实行公开招标。
2.7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2.8保修要求: 根据国务院 279号令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实行保修。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属于记录在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从业单位,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内至少独立完成过2条合同段里程超过2km以上四级或四级以上公路工程施工,并经交(竣)工验收合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3.2投标人不得存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情形之一;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2016年度D级、连续两年(2015年和2016年)评为C级、连续三年(2014~2016年)评为B级及以下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不能参与投标报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无效。
3.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应满足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要求,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并提供关键岗位人员投标截止前近六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交费发票或社保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社保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交费清单)。
3.5投标人中标后,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施工员、安全员等必须到岗考核,每月不少22天。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报名时请派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任项目经理)于2017年6月12日至6月16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14:00时~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双牌县平阳路192号)持下述资料原件:①公告期间开具的单位介绍信(电脑打印,手写无效)、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持新版企业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不提供原件,将根据其资质证书复印件的二维码查询相关信息);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⑤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⑥项目经理相关证件(路桥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考核合格证书),并提供项目经理投标截止前近六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交费发票或社保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社保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交费清单),⑦入湘施工登记证或入湘基本情况登记表(仅省外企业提供),同时递交以上彩色复印件资料一套(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购买招标文后由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了解与项目相关的周边环境及情况,完成后持《踏勘现场确认函》到招标人处盖章确认,?交招标代理机构备案登记。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600元,施工招标图纸及参考资料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7月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及开标地点: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州市冷水滩逸云路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二室。
6.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投标人一律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至招标人指定的专管帐户。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7万元
招标人指定的专管帐户(如下):
开户名称: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州冷水滩支行
账号:1910 0213 2920 0026 111
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无效。
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泷泊镇良村机耕路建设项目”,因标注不明对投标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保证金在开标前一天转入以上指定的账户。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参照采用湘交基建【2013】307号文规定的“合理低价法”,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8.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8.1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zcity.gov.cn/)上发布;修改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zcity.gov.cn/)上发布。
8.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将疑问或异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55347077@qq.com),否则视为认可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条款。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或异议,招标人当收到疑问或异议之日起三日内作出答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zcity.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9.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http://www.bidding.hunan.gov.cn)、《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yzcity.gov.cn/ )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双牌县交通局、双牌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双牌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地址:双牌县兴隆街251号
联系人: 吴先生
联系电话:0746-772366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双牌县平阳路192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677365211 0746-7792996
介绍信 (样本 )
致:双牌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兹介绍我单位 ______同志 (身份证号): ,系我单位 ______(职务 ),代表我公司参加 泷泊镇良村机耕路建设项目 的招标文件购买、踏勘现场等相关事宜,以本单位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
请予以接洽办理为谢 !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2017年 月 日
现场踏勘确认函
(
样本
)
致:双牌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我公司(投标单位)
于 2017 年 月 日就双牌县泷泊镇良村机耕路建设项目进行了现场踏勘,并对现场踏勘情况确认如下:
1、经现场踏勘,我公司对该项目现场现状已充分了解。
2、经过充分考虑,我公司保证在中标后,不对项目现状提出异议,不以项目存在瑕疵为由拒绝签署项目合同书或履行所约定的各项义务。
3、我公司确认本《确认函》为现场踏勘后的真实意思表示,愿意遵守和执行本确认书函的内容。
(踏勘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意向投标单位(盖章): 招标人(盖章) :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踏勘人员(签字):确认人(签字):
日期:2017年月日日期:2017年月日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投标文件,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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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
委托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