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统计局购买社会服务开展人口监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_工程招标_招标(会员区)_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官方网-电力系统唯一备案网站
标王 热搜:   催化剂  辅机  保洁  钢球  风电  斗轮机  监理  防雷  新疆 
 
当前位置: 首页 » 招标(会员区) » 工程招标 » 正文

北京市大兴区统计局购买社会服务开展人口监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16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购买社会服务开展人口监测项目品目服务/科学研究和试验开发/社会科学研究和试验开发/社会学的研究和试验开发服务采购单位北京市大兴区统计局行政区域大兴区公告时间2017年06月12日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购买社会服务开展人口监测项目
品目

服务/科学研究和试验开发/社会科学研究和试验开发/社会学的研究和试验开发服务

采购单位 北京市大兴区统计局
行政区域 大兴区 公告时间 2017年06月12日 10:5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06月12日 09:00至2017年06月16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 ¥2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6号华铁咨询大厦501室
开标时间 2017年07月03日 09:00
开标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6号华铁咨询大厦1102会议室
预算金额 ¥45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白超
项目联系电话 010-81295474
采购单位 北京市大兴区统计局
采购单位地址 北京市大兴区兴政街4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白超,010-81295474
代理机构名称 北京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6号中铁华铁大厦1108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徽,010-63832288-8621
附件:
附件1 人口监测公告.pdf

北京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大兴区统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购买社会服务开展人口监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购买社会服务开展人口监测项目

项目编号:ZB-17-16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超

项目联系电话:010-81295474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大兴区统计局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兴政街42号

联系方式:白超,010-8129547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徽,010-63832288-8621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6号中铁华铁大厦1108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供应商需自行获取满足本项目需求的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及中国电信三大运营商的终端数据,以运营商数据(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及中国电信)为基础建立数据分析模型开展以下分析任务:数据清洗、数据融合、数据分析及预警平台功能与建设(包括开发建成手机app展示服务)。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附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6月12日 09:00至2017年06月16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6号华铁咨询大厦501室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附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7月03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7月03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6号华铁咨询大厦1102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

(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及大兴区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6)凡受托为采购本次招标的服务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8号令)、《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新技术新产品政府首购和订购实施细则》(京财采购〔2015〕43号)、第二十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九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详见招标文件。

 
扫一扫快速入网
 
[ 招标(会员区)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招标(会员区)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经营资质 | 招聘 | 银行汇款 | 招募 | 服务说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银行汇款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京ICP备12017752号-8
Powered by DESTO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