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阜阳市城区水系综合整治(含黑臭水体治理)PPP项目监理( 二标段 ) 已经批准建设,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阜阳市城区水系综合整治(含黑臭水体治理)PPP项目监理( 二标段 )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积极参加投标。
一、招标条件1、项目名称: 阜阳市城区水系综合整治(含黑臭水体治理)PPP项目监理( 二标段 )
2、项目编号: FGGJ-GC2017-245
3、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阜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4、招标人: 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5、资金来源: 政府资金和社会资本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工程地点:阜阳市
2、工程规模: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所在地为安徽省阜阳市。
二标段:包括颍西片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27条河道工程、12条河道景观工程、1座排涝泵站、172.5公里截污管道、11座调蓄池、16座蓄水闸坝、80座桥梁等;工程投资51.36亿元。
上述项目内容未来以经批复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为准,二标段投资额在招标时以初步设计文件批复为准(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上述项目内容未来以经批复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为准,投资额在招标时以初步设计文件批复为准(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3、投资规模: 工程投资约人民币51.36亿元。
4、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全过程监理。
5、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针对阜阳市城区水系综合整治(含黑臭水体治理)PPP项目监理,申请人可同时投三个标段,但不能同时中标两个(含)及以上标段。按照第二标段、第一标段、第三标段的顺序依次确定中标人。
6、质量控制目标: 合格
7、监理周期: 从工程开工到工程保修期满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和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满足本项目要求。
二标段投标人业绩要求:2010年1月1日至今在中国大陆地区(不含港、澳、台地区)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监理过一项投资规模不低于5亿元的水系综合整治项目建设(包括但不限于河湖/河道/流域治理、黑臭水体、水环境生态修复、水环境治理、海绵城市或名称虽不一致,但包含前述任一项内容的建设)监理的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监理业务手册),)
2、项目总监资格要求:取得有效的国家注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二标段项目总监业绩要求:2010年1月1日至今在中国大陆地区(不含港、澳、台地区)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监理过一项投资规模不低于2亿元的水系综合整治项目建设(包括但不限于河湖/河道/流域治理、黑臭水体、水环境生态修复、水环境治理、海绵城市或名称虽不一致,但包含前述任一项内容的建设)监理项目总监的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监理业务手册)。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电子招标信息网((登陆后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