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项目经
西藏聂荣县发改委和改革委员会
以
聂发改基建【2017】131号
批
准建设,招标文件已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
ZB-NQ-2017105
。本项目现通过施工发包价招标方式随机抽取中标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二、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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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项目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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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荣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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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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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荣县神华大道路面整治及风貌改造工程二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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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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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荣县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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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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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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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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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华大道风貌改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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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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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投资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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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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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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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标内容、范围、工程发包价、投标保证金要求。
(1)招标内容:
神华大道风貌改造等
;
(2)范围:
神华大道风貌改造等
;
(3)工程发包价:
3543500.00
元
;
(4)投标保证金要求
:
5.00万
元
。
四、资质资格要求。(有不良记录在公示期内的不得参与报名)
1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
、投标企业须按藏建市管[2010]131号文件要求进行资质备案;
3
、凡有不良记录的企业在公示期内的不得报名;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购买招标文件及报名
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
2017
年
6
月
13
日至
2017
年
6
月
19
日
,登录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
http://www.xzzbtb.gov.cn/
)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待自检可以接受招标人确定的工程图纸范围内的发包价(总价包干)及招标文件要求后,再自愿投标。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7
月
3
日
9
时
30
分
,地点为:
那曲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
《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
上发布。
八、随机抽取中标人
招标人定于北京时间
2017
年
7
月
3
日
9
时
30
分
在有关公正、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投标人的现场监督下,在
那曲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公开举行随机抽取活动,项目经理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必须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按废标处理,并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从符合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确定投标人顺序号,按规则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九、其他说明事项
开标时投标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同时参加现场开标,其身份不一致或非本企业注册建造师的情随机抽取活动。
十、其他
1.
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2.
根据《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聂荣县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润滇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聂荣县
地址:拉萨市柳梧新区祥云华府A6-2-101
邮编:853500
邮编:850000
联系人:白局
联系人:李万有
电话:13908989279
电话:13699453376
日期:
2017
年
6
月
13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