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寻乌县龙廷乡稀土矿点污染治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 已由寻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寻发改字[2017]10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寻乌县龙廷乡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寻乌县龙廷乡高子坑;
2.2建设规模:实施矿区遗留物整治工程、生态恢复工程、截流引流工程、水质净化工程等4大工程,对龙廷乡斗晏湖水库进行水质综合治理,加强斗晏湖水库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实施生态工程。
2.3总投资:1546.96万元;
2.4工期目标:(1)建设期:预计2017年6月~2018年1月(共8个月);(2)考核期:2018年2月~2019年2月(共12个月,即竣工验收后一年内);(3)质保期:2018年2月~2021年1月(共3年);
2.5设计质量目标:达到国家现行标准;
2.6施工质量目标: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2.8招标范围:寻乌县龙廷乡稀土矿点污染治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包含且不限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施工组织、保修期、养护期等工作,以及其他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总体策划、工程实施的组织管理策划。
注:上述工作所涉及的费用必须控制在1546.96万元以内(最终经审计总造价下浮后),结算方式详见本招标文件计价方法条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工程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水利水电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环保专业承包叁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本次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2)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作为要件之一,联合体协议中要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头人,并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3)联合体各方均需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4)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组成单位限定为最多两家,设计、施工各一家。设计方具备环境工程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施工方具备水利水电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环保专业承包叁级资质及以上资质。(5)所有参与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只能在本项目投标中参与一次,且其下属的任何控股公司均不得再参与投标。
3.3其他要求:(1)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环保专业高级职称;(2)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含临时)(不含外省贰级);(3)本项目委托代理人必须由拟派建造师担任。(4)施工单位(含联合体中的施工方)人员要求: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含临时)(不含外省贰级)注册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5)施工单位(含联合体中的施工方)企业资质、拟投入施工人员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工程)(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否则无效。(6)外省进赣的设计单位必须办理有效的进赣备案登记手续;或按江西省住房和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号)在“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提供备案原件或网页截图。(7)检察机关开具的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及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及设计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提交给招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开具日期须不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符合上述规定,并有意对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请于 2017年6月13
日至2017年6月3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到寻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800元/份,售后不退。未按本招标公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者,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文件。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否则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4.2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4.3如因招标人原因而引起招标活动时间变动,招标人将在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07973G.com)发布。4.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招标投标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zggzy.jiangxi.gov.cn)、赣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07973G.com )、寻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xwggzyjy.com)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寻乌县龙廷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赣州市中韵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寻乌县龙廷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赣州市文清路13号永信广场10楼
联 系 人:谢先生 联 系 人: 凌工
电 话:15970939510 电 话: 18379825960
招投标监督机构:寻乌县水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2017年 6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