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16,公告主要内容为:青海海北刚察县伊克乌兰渠草原节水灌溉工程施工监理,所属区域:青海-海北-刚察县,所属行业分类:监理,招标编号:2017-033-GCJL),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 刚察县伊克乌兰渠草原节水灌溉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
||||||||||||||||
| (项目编号:2017-033-GCJL) |
||||||||||||||||
| 1、招标条件 |
||||||||||||||||
| 本刚察县伊克乌兰渠草原节水灌溉工程施工监理已由海北州水利局以北水字(2017)113号(文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刚察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现委托青海泉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资金来源国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 项目概况 |
||||||||||||||||
| (1)项目地点:本工程位于刚察县伊克乌兰乡 |
||||||||||||||||
| (2)招标内容:新建截水廊道1座。敷设管道总长36.086km,其中Φ450PE引水干管1条长7.872km(0.8Mpa);支管56条分别为Φ140PE管长1.740km,Φ180PE管长22.122km,Φ200PE管长4.352km。各类阀门井346座,放空井57座,给水栓281座,截止闸8座。全过程施工监理。 |
||||||||||||||||
|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内容 |
计划工期 |
|||||||||||||
| E6301000076004526001001 |
刚察县伊克乌兰渠草原节水灌溉工程施工监理 |
农田水利 |
开始日期:2017年07月20日 结束日期:2018年01月20日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_/_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_/_。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监理丙级(含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类似施工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凡符合以上条件的单位均可报名参加。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进行投标。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6月17日至2017年06月21日,每日上午8:30到12: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到17:30,在海北州西海镇银滩路州政府东侧海北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
||||||||||||||||
|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7月07日 09时30分,地点为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6月17日至 2017年 6月21日, 每日上午8:30 时至12:00 时,下午14:30 时至17:30 时, 请各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授权代表应持有授权委托书)持以下有效证件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资质证书复印件、 (3)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授权代表应携带本人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 (5)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海北州西海镇银滩路州政府东侧海北州行政服务 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报名,招标人拒绝延迟的报名。 4.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4.4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40 元。 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 日内寄送。 4.5招标人在任何时候都依法保留和拥有对本招标公告的解释权和修改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 年 7月7日 9:30时, 海北州西海镇银滩路州政府东侧海北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请各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时务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携带相应资质原件。。 |
||||||||||||||||
| 5.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 6、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下列媒介同时发布: |
||||||||||||||||
| ■ 青海省招标投标网(qhzbtb.qhwszwdt.gov.cn) |
||||||||||||||||
| ■ 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cn) |
||||||||||||||||
| ■ 《海北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网》 |
||||||||||||||||
| 7、联系方式 |
||||||||||||||||
| 招 标 人: |
刚察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
代理机构: |
青海泉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联系地址: |
刚察县沙柳河镇热水路 |
联系地址: |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47号雪龙大厦1号楼1单元1283室(古城台小学隔壁国美电器楼上1单元28楼) |
|||||||||||||
| 联 系 人: |
吴春香 |
联 系 人: |
马女士 |
|||||||||||||
| 联系电话: |
0970-8652314 |
联系电话: |
0971-5567753 |
|||||||||||||
| 2017年06月16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