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16,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北恩施鹤峰县土地确权档案整理数字化服务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湖北-恩施-鹤峰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采购业主: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招标编号:HFXZFCG2017—062,开标地点: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大厅,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鹤峰县土地确权档案整理数字化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依据鹤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函(县财采计【2017】75号)要求,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县经管局的委托,现就鹤峰县土地确权档案整理数字化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因实质响应供应商不足三家而废标,鉴于此,现对该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鹤峰县土地确权档案整理数字化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HFXZFCG2017—062号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招标内容:
1、数量、品种及规格: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村土地确权形成的全部文件材料档案整理数字化并建立数据库。具体数量、参数见第三章招标产品清单、技术要求。
2、招标范围:2014年至2017年形成的全部文件材料,以5.7075万户为基数形成的县、乡、村三级土土地确权资料整理与数字化服务。
3、服务期限: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
4、投标有效期:60天。
6、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付款。
7、预算金额:45.66万元,低于39.95万元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8、服务标准:达到省土地确权档案验收和鹤峰县档案局验收标准。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且能提供以下合法有效的资质证件: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副本原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4.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不是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的,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拟投入公司项目负责人和技术人员身份证原件、资质证明原件。
5.合格的应用软件承诺函。即与县档案局数据库匹配的软件。
(三)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供应商应将上述“六、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的相应资质证件单独密封,并在封面上注明“资格、资质证明文件”、资质证件清单、投标人名称、地址及电话,随同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至开标地点。
七、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17 年6月16日至2017年6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股(原县民政局办公楼五楼)。领取文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企业介绍信(须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报名人的联系电话、邮箱或QQ号)。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2017 年7月7日上午9:00至9:30,在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大厅(原县民政局办公楼六楼)递交投标文件,逾时恕不受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7 年7月7日上午9:30
2、开标地点: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大厅
十、投标保证金。
1、壹万元整.投标人应于2017年7月7日上午9时30分前采用银行转账方式从投标人基本银行帐户将投标保证金转入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保证金专户指定子账户,请各投标人注意转账时间和银行间转账资金在途时间,以避免在规定的时间前保证金无法到达指定子账户的情况。
户 名: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行:建设银行鹤峰县支行
账 户:42050172670800000073-000103
2、凡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到指定子账户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3、各投标人须认真填写《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凭证》(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9),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十一、联系人
县经管局王先生 0718—5282389
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张女士 0718—5290619
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二○一七年六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