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衡阳市雨母湖路新建工程 已由 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衡发改招 [2016]130号 文件 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衡阳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衡阳旭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质量见证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衡阳市雨母湖路新建工程质量见证检测项目
2.2建设地点:衡阳市雁峰区、蒸湘区
2.3建设规模:项目全线按城市次干道标准建设,总长 3.364公里,道路宽度为 40米,设计速度为 40Km/h,设计标准为城市次干道,项目建安工程费总投资约为 1.4亿。主要工程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雨污排水、涵洞工程、电力管网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交通设施工程等。
2.4招标范围:依据湖南省住建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比对抽检实施办法》(湘建建【 2008】 424号)和现行国家相关检测试验规程、规范、试验标准的要求,对项目涉及工程结构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的原材料(含商品砼)、施工工序等进行见证取样检测等实验。具体见证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市政道路工程(路基、路面)、管线工程、桥涵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及照明工程的原材料质量见证检测和实体质量见证检测,并出具检测试验报告。见证检测比例约为本项目总检测量的 30%,具体见证检测工程量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有关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及其他: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6检测服务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交、竣工验收证书签发之日止。
2.7检测要求:满足国家或行业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 湘建建 [2015]190号文件 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
3.2投标人应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 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检测范围需包括: 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 中国计量认证( CMA认证) 证书,资质证书、认证证书均处于有效期内。
3.3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和检测人员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员证(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管理手册),其中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 市政工程或路桥专业 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所有本项目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的员工;岗位证书如注明了单位的则注明的单位应与投标单位一致;(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六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和网上查询方式及密码);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投标;
3.5近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以投标人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部门报名当月出具的行贿档案纪录查询证明为准(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本项目负责人 );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招标人限接受报名时间在前的投标人。
四、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项目资格审查的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4.2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 6 月 14 日至 2017年 6 月 20 日 (上午 9:00-11: 00,下午 15: 00-17:00)(节假日休息,北京时间下同 )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任项目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携带下列资料:
①公告之日起开出的有效单位介绍信;
②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③营业执照副本;
④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和中国计量认证( CMA认证)证书(若可通过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二维码查询情况的,可不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⑤拟任项目负责人和检测人员检测员证(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管理手册),并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六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和网上查询方式及密码;项目负责人职称证;
⑥《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或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的网页版登记证明(仅省外企业提供);
⑦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部门报名当月出具的行贿档案纪录查询证明(须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本项目负责人)。
注:(以上①、②中的授权委托书留原件、③ --⑦验原件留复印件,到 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解放大道 19号今朝大厦 22楼 2221室 购买招标文件。所有资料复印件均须准备两套且加盖单位公章。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7 年 7月 5日 09时 30分 ,地点为 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开标室(衡州大道湘桂村蒸德大厦) 。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七、行政监督
本次招投标监督机构为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电话: 0734-8857718。
八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衡阳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解放大道 27号
联 系 人:胡先生
电 话: 0734-8348050
招标代理:衡阳旭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解放大道 19号今朝大厦 22楼
联 系 人:唐女士
电 话: 0734-8898260、 83504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