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外交学院沙河校区风味窗口、教工食堂、员工食堂、小炒餐厅社会化服务外包项目 | ||
品目 |
服务/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
||
采购单位 | 外交学院 | ||
行政区域 | 北京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06月14日 13:40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06月14日 09:00至2017年06月20日 16: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北京市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7月04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27层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杨俏、程育霞、孔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10-62688226、62688242、62688251 | ||
采购单位 | 外交学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24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褚老师 010-68323349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杨俏、程育霞、孔伟 010-62688226、62688242、62688251 | ||
附件: | |||
附件1 | 1741STC30544_招标公告_外交学院沙河校区风味窗口、教工食堂、员工食堂、小炒餐厅社会化服务外包项目.docx |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外交学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外交学院沙河校区风味窗口、教工食堂、员工食堂、小炒餐厅社会化服务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外交学院沙河校区风味窗口、教工食堂、员工食堂、小炒餐厅社会化服务外包项目
项目编号:1741STC3054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俏、程育霞、孔伟
项目联系电话:010-62688226、62688242、6268825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外交学院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24号
联系方式:褚老师 010-6832334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俏、程育霞、孔伟 010-62688226、62688242、62688251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附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2)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即:(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国家工商、卫生、质检和环保等行政执法部门的处罚,无负面社会影响,无重大违法记录;(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 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以甲方为经营主体需提供委托协议); 4) 近三年高校食堂经营的餐饮经营业绩,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以往餐饮经营中无任何食品卫生,消防安全,劳务纠纷等方面的不良记录5)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8) 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密规定及相关要求。9) 投标人必须向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10)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6月14日 09:00至2017年06月2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7月04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7月04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27层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文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①投标人若为一般纳税人的,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包括: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并加盖投标人单位财务专用章。②投标人若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应提供投标人为小规模纳税人的说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财务专用章;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 7 月 4 日9:30(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开标地点:中钢国际广场27层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由专人送达开标地点,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北京市财政局(http://www.bjcz.gov.cn)上发布。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2) 执行《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