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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呼和浩特S29察素齐至和林格尔新区高速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前期服务类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17  浏览次数:3
核心提示:摘要:本公告受土默特左旗交通运输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17,截止日期:2017-07-07,公告主要内容为:内蒙古呼和浩特S29察素齐至和林格尔新区高速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前期服务类项目二次招标公告,所

摘要:本公告受土默特左旗交通运输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17,截止日期:2017-07-07,公告主要内容为:内蒙古呼和浩特S29察素齐至和林格尔新区高速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前期服务类项目二次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内蒙古-呼和浩特-土默特左旗,所属行业分类:公路,招标代理: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业主:土默特左旗交通运输局,招标编号:土财购准字(2017)109号,开标地点:金桥开发区世纪五路世纪大酒店四楼2号会议室,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土默特左旗交通运输局委托,采用公开招标,采购S29察素齐至和林格尔新区高速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前期服务类项目(二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S29察素齐至和林格尔新区高速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前期服务类项目(二次)
批准文件编号:土财购准字(2017)109号
采购文件编号:HCHHHT-CG-170607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数量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预算金额(元)附件材料
1 S29察素齐至和林格尔新区高速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前期服务类项目招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1 详见招标文件 160000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咨询甲级资质(公路专业);
(3)供应商人员及相关业绩要求详见附件。
注:以上所有包号的投标供应商需满足: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及《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最高人民检察-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文件中的规定,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近十年内(若投标单位自成立之日起不足十年,则投标单位以成立之日为查询起始时间即可,人员查询须查询近十年)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正本中需附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检察-院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经检察-院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7年06月16日至2017年06月22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2:30—5:00时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1)法定代表人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为授权委托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5)资质证书原件;
(6)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及业绩证明材料原件;
(7)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
(8)投标人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或业务发生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针对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的近十年内的“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
注:1、如投标人为三证合一企业,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号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报名须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同时须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三套,以上资料不全者拒绝接收。

四、采购文件售价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7年07月07日 下午3:00
投标地点: 金桥开发区世纪五路世纪大酒店四楼2号会议室
开标时间: 2017年07月07日 下午3:00
开标地点: 金桥开发区世纪五路世纪大酒店四楼2号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呼伦贝尔南路天旭广场B座609室
邮政编码
010010
联系人
刘京海 崔秀
联系电话
0471-2329199 13948711199
投标保证金账户
1. 账户名称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
开 户 行
中信银行呼和浩特汇商广场支行
账  号
7271710182600006624
2. 账户名称

开 户 行

账  号

采购单位名称:土默特左旗交通运输局
地  址
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敕勒川大街如意小区斜对面
邮政编码
010199
联 系 人
张宏武
联系电话
13848811868
相关附件:
公告附录 :公告附录(二次).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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