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17,公告主要内容为:南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广西海警总队新办公场所装修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广西-南宁,所属行业分类:办公,招标代理: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采购业主: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编号:GS(CZ)2017029G,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广西海警总队新办公场所装修项目,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西海警总队,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GS(CZ)2017029G
建设地点:南宁市江南区那洪大道7号南宁研祥智谷公司A2楼
建设规模:三至九层部分室内装修,总面积约1200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约250万元
要求工期: 30日历天
招标范围:包括室内指挥中心、多功能厅、会客室、包厢、健身房等室内精装修(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且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或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且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的施工企业。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业绩要求:无要求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4.投标报名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6月 16 日至 2017 年6月 2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8:00 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到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南宁市纬武路165号附楼一楼)进行现场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 2017年6月 16 日至 2017 年6 月 22 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8:00 时,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南宁市纬武路165号附楼一楼)购买招标文件。携带资料为:①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复印件、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②单位介绍信原件(注明所投标项目)、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委托时间期限及权限);(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5.2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 250.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人须于2017年7月 6 日上午 9 时 00 分(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递交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南宁市纬武路165号)一楼开标厅。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递交,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广西招标网(http://www.guangxibid.com.cn/)(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广西海警总队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
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 址: 南宁市青秀区英华路81-1号 地 址: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邮 编: 邮 编: 530022
联 系 人: 封警官 联 系 人: 梁工
电 话: 0771-2706342 电 话: 0771-2753638
招 标 人:广西海警总队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7年6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