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发布日期: | 2017/6/17 | ||
| 项目名称: | 测试后审061702 | ||
| 工程地点: | 1 |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 | 出资比例: | |
| 招标工程类型: | 施工总承包 | 工程类别: | Ⅰ类工程 |
| 本项目总投资额: | 万元 | 工程造价: | 1万元 |
| 结构形式: | 砖混 | 工程规模: | 111平方米 |
| 计划文号: |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 ||
| 建设项目一号通编号: | 370299 2016-04-29 01 01 | 绿色通道编号: | |
| 建设工程一体化平台工程编号: | 370299201604290101 | ||
| 建设单位: | 1111 |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 ||
| 代建单位: | |||
| 代建单位联系人: |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 ||
| 招标单位: | 1 | ||
| 招标单位联系人: | 1 |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 1 |
| 招标代理单位: | 1 | ||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 1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 1 |
|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 房地产产权人: | ||
|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 招标代理资格: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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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请指定项目专业或资质; 2、请选择安全生产许可证选项; 3、投标人须与取得市市政公用局(城市管理局)颁发的《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书》或持有市市政公用局(城市管理局)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招标《入围中标通知书》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垃圾运输合作协议(投标人具有《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书》或《入围中标通知书》的除外); 4、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1、请选择项目负责人资质和等级; 2、请选择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证选项; 3、投标时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1、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本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 各投标人可同时参加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六、同类工程经验界定 请填写工程造价、请选持工程面积、请填写单体工程面积、请选持楼层层数、请填写工程高度、请填写工程等级、请填写结构类型、请选持工程性质,(同类工程仅在 中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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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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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当合格投标人超过 家时,评标委员会将对合格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打分,按得分高低选取前 家(第 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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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 、评标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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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采用“合理范围低价法”确定预中标候选人。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定法”确定预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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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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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参加投标□无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必须上 年度具有一项同类工程经验。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或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打分或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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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本页面招标文件下载栏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无须报名。 | ||
| 十一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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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投诉举报电话:0532-85916654、传真:0532-85916654、邮箱:0532-85916654@qingdao.gov.cn、通信地址:青岛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青岛市香港中路17号。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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