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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钢烟气排放连续监测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 |||
| 发布日期:2017-06-15 | |||
| 招标编号:0721-1764517JX587 | |||
| 上海宝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称)受 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采购中心 (以下称买方)委托,就其 八钢烟气排放连续监测设备 项目所需的下列货物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进行网上电子投标。 | |||
| 1. | 招标货物名称、数量、技术规格和资金来源: | ||
| 1)货物名称:热电及热轧烟气排放连续监测CEMS系统; | |||
| 2)数量:2套; | |||
| 3)主要技术参数:2套CEMS 1、热电烟气颗粒物CEMS 主要技术指标; 1) 测定范围:0~15mg/Nm3、0~30mg/Nm3(范围可调) 2) 零点漂移(24h):≤±2%满量程;零点漂移(一周):≤±3%满量程 3) 量程漂移(24h):≤±2%满量程;量程漂移(一周):≤±3%满量程 4) 响应时间:≤10s 5) 重复性(相对标准偏差):≤2% 6)介质温度:Max.200℃ 2*气态污染物CEMS(含O2)主要技术指标; 1)测定范围SO2:0~50mg/Nm3,检测系统最大量程0~150mg/Nm3。 2)测定范围NOX:0~100mg/Nm3,检测系统最大量程0~300mg/Nm3。 3)测定范围O2:0~25%,精密度≤±1%,响应时间≤10s。 4)检出下限:浓度校准后0.5mg/Nm3(SO2、NOX) 2、热轧烟气颗粒物CEMS 主要技术指标; 1) 测定范围:0~20mg/Nm3,检测系统最大量程0~50mg/Nm3。(范围可调) 2) 零点漂移(24h):≤±2%满量程;零点漂移(一周):≤±3%满量程 3) 量程漂移(24h):≤±2%满量程;量程漂移(一周):≤±3%满量程 4) 响应时间:≤10s 5) 重复性(相对标准偏差):≤2% 6)介质温度:Max.300℃ 2*气态污染物CEMS(含O2)主要技术指标; 1)测定范围SO2:0~150mg/Nm3,检测系统最大量程0~300mg/Nm3。 2)测定范围NOX:0~300mg/Nm3,检测系统最大量程0~600mg/Nm3。 3)测定范围O2:0~25%,精密度≤±1%,响应时间≤10s。 4)检出下限:浓度校准后0.5mg/Nm3(SO2、NOX) 其它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 |||
|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 |||
| 2. | 交货地点和交货时间: | ||
| 1)交货地点:新疆八钢指定交货地点 | |||
| 2)交货时间:合同签定后45日内交货 | |||
| 3. | 宝华招标网(http://(登陆后查看))可同时提供我公司的信息(邀请招标除外),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以登录查看。 登录后,投标人可在宝华国际招标网上在线购买招标文件。 | ||
| 4. |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 ||
|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06-15~2017-06-22(每天9:00-11:00,13:00-16:00,节假日除外) | |||
| 5. | 招标文件售价: | ||
| 售价为人民币500元 | |||
| 招标文件均按包进行计价出售,投标人成功购标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模板。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不得退还。 | |||
| 6. | 投标截止时间: | ||
| 2017-07-05 10:30(北京时间)。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套密封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开标地点,需要在开标当天以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请与招标业务联系人确认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
| 7. | 开标方式: | ||
| 非电子 开标一步法 | |||
| 8. | 开标信息: | ||
| 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 |||
| 2) 开标地点:新疆乌市八钢设备工程部106室 | |||
| 9. | *投标条件及资格要求: | ||
| 1)投标条件及资格要求:*CEMS厂家产品必须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烟尘烟气连续自动监测系统(CEMS)认证检测合格厂家名录(截止2017年03月23日)”之列,选型符合当地环保局的各项要求有同时具备中国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CMC),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CPA),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CCEP),具有国家环保部环境检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产品适用性检测报告。 所有计量设备须通过自治区合格检测机构的计量检定,出具检定合格报告。 乙方提供的CEMS设备应取得国家环保产品技术认定证书,具备符合国际标准的数值信号接口,并协助通过政府环保部门的验收。 投标人提供的烟气颗粒物CEMS应提供颗粒物监测原理和说明,并提供国内运行1年以上的业绩证明. | |||
| 10. | 联合体投标: | ||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
| 11. | 客服热线:400-821-0772 (有关网上操作的咨询) | ||
| 传真:021-66891125 | |||
| 网上购标方法:具体操作方法详见宝华招标网“操作指南”。 | |||
| 项目经理:孙黎黎(有关商务、技术等问题可致电项目经理。) | |||
| 电 话:13899952096 | |||
| 传 真:86- - | |||
| 电子邮件:286955352@qq.com | |||
| 业务室助理:朱凤 | |||
| 业务室助理联系电话:- | |||
|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克山路550弄果园公寓8号楼 | |||
| 邮编:201999 | |||
| 开户银行:建行宝钢宝山支行 | |||
| 收 款 人:上海宝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
| 账号:人民币:31001517700050019757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