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道竹禾线(Y086)至县道大圣线(X561)连接线工程(二期)
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乡道竹禾线(Y086)至县道大圣线(X561)连接线工程(二期)已由鹤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鹤发改立项证[2017]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鹤山市工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鹤山市工业投资有限公司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路线长2.62km,设大桥457.4m/2座、中桥81m/1座、涵洞7道。采用一级公路技术标准,主要技术指标如下:1、设计速度为60km/h;2、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公路-1级;3、路基宽度:24.5m。
项目总概算:1699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11419万元。
总工期:630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600日历天。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完成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施工配合、现场服务等相关服务)、施工(工程施工范围包括工程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
建设地点:鹤山工业城。
工程质量要求:(1)勘察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并满足施工图设计技术及招标人的要求。(2)设计质量要求:按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设计准则和相关规范要求,满足招标人的功能需求,并通过招标人及有关部门或专业机构的审查。(3)施工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乡道竹禾线(Y086)至县道大圣线(X561)连接线工程(二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三类资质:
(1)设计资质:须具备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或以上)资质;
(2)勘察资质: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甲级(或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2 业绩要求:(1)投标人(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近年(2012年6月1日-至今)至少成功完成过全长5公里以上的一级公路(或以上)土建工程的勘察设计业绩2个;(2)投标人(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近年(2012年6月1日-至今)至少成功完成过全长5公里以上的一级公路(或以上)土建工程的施工业绩3个(施工业绩需经审核并已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未列入该平台的业绩不予认可。)。
3.3 本次招标乡道竹禾线(Y086)至县道大圣线(X561)连接线工程(二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2家。(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报名。
3.4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注: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具备公路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资格证书),具备交通运输部(或原交通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年龄不超过55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注: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具备公路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资格证书),具备交通运输部(或原交通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年龄不超过55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负责人。
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路桥高级工程师资格。
3.5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在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起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回执日期应与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3.6 投标人在最新年度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信用评价、江门市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企业和实验检测机构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
3.5资质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7年6月19日至6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鹤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35号一楼)。
4.3 获取招标文件须出示以下材料:
① 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② 勘察、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③ 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注: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④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如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注: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注: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鹤山市建设工程获取招标文件申请表(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表格从鹤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叁份)。
提供以上②~③原件、④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核对及①~④一式两份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4 招标文件及图纸每套售价为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8月18日10时00分,地点为鹤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35号一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他要求
投标人应按招标公告的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否则不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鹤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zyjy.heshan.gov.cn/)、民营经济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鹤山市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鹤山市沙坪镇崇德路40号5楼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0750-8763539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广州大道北1421号圣地大厦六楼601
联系人:苏先生 联系电话:13822416757
鹤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35号一楼
联系人:任先生 联系电话:0750-8202678
2017年6月19日
附件:联合体协议书(参考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