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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HX—SZXCG17044
那曲地区申扎县县城供暖工程设备购置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
申扎县人民政府
,采购资金全部来源于
国家资金
,本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设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概况:
(一)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交货地点:申扎县县城
(三)交货安装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四)质量要求:合格;
二、投标报名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投标单位具有太阳能工程相关经营许可。
3
、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能提供良好售后服务;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只有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进入下阶段评审。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申请人于2017年6月19日至2017年6月23日,每日9时30分至12时30分;15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双休、节假日顺延)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法人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近三年采购业绩1份(合同或中标通知书)能证明企业的其它资料(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无线胶装留存);
四、本采购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五、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采购的开标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和地点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本公告在《西藏商报》《西藏自治区建设网》《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发布。
招 标 人:申扎县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3989963044
招标代理: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柳梧新区拉萨国际总部城6栋1单元6层1号
联 系 人:龙先生
联系电话:0891-6761155
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
年6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