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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湘桥区官塘镇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施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19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湘桥区官塘镇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施工 批复文号潮湘发改[2016]38号批复单位潮州市湘桥区发展和改革局招标人潮州市湘桥区官塘镇人民政府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招标类型 施工
  项目名称  湘桥区官塘镇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施工
  批复文号  潮湘发改[2016]38号
  批复单位  潮州市湘桥区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潮州市湘桥区官塘镇人民政府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湘桥区官塘镇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湘桥区官塘镇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已由潮州市国土局湘桥区分局以《关于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官塘镇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潮湘国土资[2016]4)、潮州市湘桥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关于官塘镇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招投标核准意见的批复》潮湘发改[2016]38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财政补助资金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潮州市湘桥区官塘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的建设地点:潮州市湘桥区官塘镇。

2.2 建设规模:整修灌溉渠道13条,共长2509.7米;排水渠7条,共长2965.8米;整修生产路田间道6条,共长2335米;整修水闸6座,涵管20米。具体规模以施工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计划工期: 90 个日历天(开工及竣工时间以上级部门要求为准)

2.4 招标范围:按施工设计图完成湘桥区官塘镇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的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0145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公开招标且工程造价500万元或以上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类似工程是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业绩,工程造价以中标通知书的中标金额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相关证明资料出具的时间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广东省外投标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备水利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必须没有在标、在建工程任务,如果发现项目负责人有在标、在建工程任务,则以废标处理;拟任本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拟投入本工程的现场管理人员还包括:财务负责人1名、水利类专业工程师1名、测量工程师1名、水利造价工程师1名、质检员1名、施工员1名、资料员1名、材料员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名,具有相应的资格或岗位证书(安全员需提供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每人在本项目只能担任一个岗位,不得兼任;上述人员在报名及投标阶段应一致。

3.3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即2013年、2014年、2015年)净利润为盈利并无偷税、漏税现象(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报表及企业完税凭证),企业净资产不少于800万元人民币,企业自有运营资本不少于500万元,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平均营业额不少于3000万元;

注:运营资本是按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计算得出

3.4 信誉要求:信誉良好,无处罚期内的不良记录(凡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公布禁止参加广东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 投标人应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提供报名期间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20131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

3.6 投标人必须已在广东省水利厅完成信用信息录入审核手续并已通过终审公示(以广东省水利厅网站的广东省水利厅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中有效通过终审公示内容为准)。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多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3.9 投标人应已具有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企业IC卡,无IC卡的报名申请将不予受理; IC卡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由于本项目施工时间紧迫,建设条件复杂,中标单位需承担协调处理现场周围影响工程施工的有关事项及费用,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此项费用。为减少施工期间造成当地乡村道路及农田损坏的影响,投标人应自行标前踏勘以充分了解施工场地的位置、周边环境、道路、装卸、保管、安装限制等情况。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企业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水利类专业工程师、测量工程师、水利造价工程师、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注册证(或职称证或岗位证)原件、社保证明资料(20165月~20174)原件及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踏勘现场,原件核查后退回并由招标代理单位在踏勘证明上盖章(格式见本公告附件一)。踏勘现场时间:2017619日至2017621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00。踏勘现场单位需提前3小时联系招标代理。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4.2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企业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于2017619日~2017623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持报名资料(一式两份,并自行增加封面装订成册,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备查。详见本公告附件二)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购买招标文件(1000/套,售后不退)

4.3投标人应遵守报名窗口的管理,不得扰乱现场秩序,不符合本招标公告及附件要求的,招标人有权不受理报名。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17711830201771190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711900投标人应于通知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润路333号),具体以通知为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民营经济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如有补充或修改,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公告为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潮州市湘桥区官塘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址:潮州市湘桥区官塘镇府前路

址: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

邮政编码:  521021     

邮政编码:510000

联 系 人:    陈家民       

联 系 人:刘工

    话:  0768-6725133  

    话:13430282848

    真:  0768-6725133   

    真:020-86673560

 2017 6 19

       

 

 

  发布人  刘钧
  发布日期  2017-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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