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19,公告主要内容为:凉山四川华电木里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木里河上通坝水电站工程建设安全鉴定技术服务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四川-凉山-木里县,所属行业分类:水电,招标编号:MLH-STB-JJ/AQJD-2017,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合同名称:木里河上通坝水电站工程建设安全鉴定技术服务合同书
合同编号:MLH-STB-JJ/AQJD-2017
四川华电木里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上通坝水电站工程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川发改能源[2009]1343号核准开工建设,电站计划于2017年8月首台机组投产发电。按照《水电工程验收规程》(NB/T 35048-2015)和《水电工程安全鉴定规程》(NB/T 35064-2015)的规定,上通坝水电站在水库蓄水验收前应进行蓄水安全鉴定,在机组启动验收前应进行输水系统专项安全鉴定,在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前应进行工程竣工安全鉴定。为使工程顺利投产,需实施上通坝水电站工程建设安全鉴定项目招标工作,现以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招标,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上通坝水电站位于四川省甘孜州理塘县麦洼乡和凉山州木里县唐央乡境内的木里河干流上,为低闸引水式电站,为木里河干流(上通坝~阿布地)水电规划的第一级电站,其下一级为卡基娃水电站。
工程的开发任务主要为发电,并兼顾下游生态环境用水要求。上通坝电站水库正常蓄水位为3144.00m,最低运行水位3135m,正常蓄水位以下库容160万m,调节库容93万m;装机容量240MW(3×80MW),机组额定水头250m,额定引用流量106.02m/s。工程枢纽布置由首部枢纽、引水系统、厂区枢纽三部分组成。首部枢纽建筑物包含泄洪冲砂闸、非溢流重力坝及电站进水口;引水系统建筑物包含电站进水口(布置在首部)、引水隧洞、调压室、压力管道;厂区枢纽建筑物包含主副厂房、开关站、尾水渠等。
2.2.1首部枢纽工程
首部枢纽由挡、泄水建筑物和取水建筑物组成。坝顶高程3145.7m,坝顶全长为132.12m。挡水建筑物沿坝轴线呈一直线布置,从左至右布置左岸非溢流坝段、储门槽段、泄洪冲沙闸段、右岸接头坝段。电站进水口位于右岸冲砂闸的上游侧。水库正常蓄水位3144.0m,枢纽各建筑物均为混凝土结构,闸坝基础防渗采用全封闭式混凝土防渗墙,泄洪闸2孔,冲沙闸1孔,最大闸高27.7m。泄洪冲沙闸闸前设防渗铺盖,闸后通过1:4的斜坡与下游护坦相衔接。进水口采用“正向泄洪排沙,侧向取水”的布置型式。
2.2.2引水建筑物
引水系统由进水口、引水隧洞、调压室、压力管道等建筑物组成。进水口布置在首部右岸。引水隧洞布置于木里河右岸,从右岸引水至日窝沟沟口上游阶地处建地面厂房发电。引水隧洞全长约21716m,断面为圆形,内径6.2m,纵坡 i=2.12‰。设计引用流量106.02m/s。
调压井为双室式,主要由竖井、下室及交通洞等组成。竖井内径12~13m,底板高程3083.2m,顶部高程3183.0m,井筒高99.8m,采用钢筋混凝土衬砌,最大衬厚1.2m。检修闸门门槽设置在井筒内,尺寸5.2×5.2m(宽×高),高程3170m设置检修平台,高程3183m为启闭平台,安装一台固定卷扬式启闭机。
压力管道采用埋藏式,采用一管三机联合供水方式。主管由上平段、上竖井段、中平段、下竖井段、下平段组成,主管总长955.36m,内径5.2m。支管内径2.1m。
2.2.3厂区枢纽布置
地面厂房主要建筑物布置在右岸,有主厂房、副厂房、尾水建筑物、GIS楼、进厂交通等。电站装机3台,总装机容量240MW。主厂房尺寸为(长×宽×高)67.02m×38.3m×41.5m。
二、招标内容
本次安全鉴定招标范围为:上通坝水电站工程蓄水安全鉴定;输水系统专项安全鉴定;枢纽工程竣工安全鉴定。
蓄水安全鉴定的范围以闸坝为重点,主要为与蓄水安全有关的工程项目,包括挡水建筑物(含渗流控制工程)、泄水(排沙)建筑物、导流洞封堵、输水建筑物的进(出)水口、下游消能防护工程、具备条件的发电引水工程等主要水工建筑物及近坝库岸,金属结构工程、配套电气设备工程及相关的安全监测工程。
输水系统专项安全鉴定工作的重点内容是检查评价输水系统工程设计、施工是否满足国家和行业规程规范、经批准的设计文件以及工程建设中相关合同文件规定的质量和安全标准;评价工程是否满足投入试运行要求。
竣工安全鉴定的范围是以大坝和引水发电系统为重点的整个枢纽工程,包括土建工程(含渗流控制工程、两岸坝肩及近坝库岸边坡工程)、安全监测工程、金属结构工程和机电设备工程。
三、项目业主与资金来源
项目业主:四川华电木里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近五年完成装机容量100MW及以上水电工程安全鉴定项目1个及以上;
(3)信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无亏损;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材料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如你单位愿意参加投标,请凭本公告在下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1)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留复印件,盖红章)、(2)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留复印件,盖红章)、(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购买投标书授权委托书原件、(4)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留复印件)等资料购买招标文件。拒不提供原件者,招标人有权拒卖标书。
整套招标文件收取成本及资料费人民币五百元。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售后不退。
注:上通坝电站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不予发售招标文件。
收款单位名称:四川华电木里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开户银 行: 农行西昌水电支行
银行帐 号: 22-654101040013786
六、投标担保
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投标前三天),投标人应提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提交到四川华电木里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财务资产部并开具相应支付凭证,未按规定附交投保担保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勘测现场
本次招标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现场考察,但投标人须自行安排工程现场考察,以获取投标所必须的有关信息。现场考察期间的食宿、交通均由投标人自行解决。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任。
八、招标安排
招标文件定于2017年6月19日至23日时在西昌市三岔口东路47号南苑小区华电木里河公司计划合同部发售(周末不休息),整套招标文件收取成本及资料费人民币500元,购招标文件的费用,售后不退。
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7年7月10日09:00—10:00时,请在此时间内送达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蜀绣西路100号中国华电集团四川公司五楼会议室,在此时间外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再被接受。
本合同工程招标定于2017年7月10日10:00时在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蜀绣西路100号中国华电集团四川公司五楼会议室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出席开标仪式,并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上述时间、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1)媒体: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cn;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与采购网www.chdtp.com。
(2)时间:2017年6月19日~23日17:00。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华电木里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四川省西昌市三岔口东路南苑小区47号
联系人:何琦、杨帆(财务)
电 话:15881536217、0834-2167029、0834-2173430(财务)
传 真:0834-2169073
E-mail :397520837@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