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19,公告主要内容为:陕西安康汉滨区瀛湖镇永丰村安置点安置房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所属区域:陕西-安康-汉滨区,所属行业分类:安置房,招标代理: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业主: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汉滨区瀛湖镇永丰村安置点安置房工程施工已由汉滨区发展和改局汉发改字(2016)112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汉滨区瀛湖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国家配套资金和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汉滨区瀛湖镇永丰村。
2.2工程规模:新建四栋,四层砖混结构楼房,总建筑面积7211.06平方米以及相关配套设施,和永丰村移民(脱贫)搬迁集中安置点2015年小配套基础设施三通一平工程。
2.3计划工期:2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图纸所涉及内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内容、招标文件内容、招标投标答疑纪要及设计变更的全部内容。
2.5项目估算价:1200万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窗体底端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其他要求:投标企业需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可查询到企业基本信息(附网站截图)。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 2017 年6月19日至 2017年6月23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持单位介绍信、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可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注册证、执业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陕建质发〔2016〕48号规定的新版证件)、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五大员岗位证(安全员必须具备陕建质发〔2016〕48号规定的新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技术负责人土建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土建专业中级造价员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等证件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及上述人员拟安排岗位名单(包括岗位、姓名、证件号、身份证号等信息)到汉滨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大厅现场报名,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27 日17 时00 分,地点为汉滨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按逾期送达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西北信息报》、《陕西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安康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网》、《汉滨区人民政府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汉滨区瀛湖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汉滨区瀛湖镇 地址:汉滨区新城办金川村206号
邮 编:725012 邮 编:725000
联 系 人:郭先生 联 系 人:李林仓
电 话:18909159598 电 话:0915-3236366 15769293786
监督管理部门:安康瀛湖生态旅游区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7年6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