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20,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北武汉保利时代五务合一装修竞价公告,所属区域:湖北-武汉,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编号:ZJYH-ZC-2017-060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保利时代五务合一装修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武汉东湖高新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东湖高新区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项目审核单(函号:2015-124号)要求, 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街道办事处 的委托,对其 保利时代五务合一装修 项目以 集中采购组织形式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ZJYH-ZC-2017-0601
(二)项目名称:保利时代五务合一装修
(三)采购预算: 564713.06元(含财政资金564713.06 元,其他资金 / 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共分 1 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谈判文件第 四章内容。
(1) 项目包编号: 1
(2) 项目包名称:保利时代五务合一装修
(3) 类别(货物/工程/服务):工程
(4) 用途: /
(5) 数量: / (数量及单位)
(6)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第四章
(7) 采购预算:564713.06元
(8) 期限(工期): 60日历天
(9) 质保期: 装修两年,防水五年 (年)
(10)其他: /
2.供应商参加谈判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预算金额的,其该包谈判报价无效。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须持有人民检察-院出具有效的《检查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三)各包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的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类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供应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其他成员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资质证书(五大员上岗证、身份证等),上述人员必须为供应商在职员工(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
5、供应商应有良好的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安装能力、经验及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
6、供应商在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转包、分包。
(四)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招标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各包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17年6月19日至2017年6月22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区武车路福星惠誉水岸国际晶座1701室)。
(三)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谈判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其他报名相关资料和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委派项目经理本人一次性提交以下资料的原件及逐页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进行资格审查 ,提交的证件都需年审合格且真实有效,复印件需清晰可辨,内容完整且与原件一致: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②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③注册建造师注册证、执业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④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⑤公司注册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税收证明;⑥五大员职称上岗身份证原件、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原件;⑦一个项目经理近二年(2015年6月至2017年6月)类似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⑧一个企业近二年(2015年6月至2017年6月)类似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⑨供应商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发生的承诺书;⑩提供检察-院开具的《检查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四、谈判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三楼开标室(武汉市高新大道777号,高新大道与光谷四路交叉处)
(二)截止时间:2017年6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五、谈判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三楼评标室(武汉市高新大道777号,高新大道与光谷四路交叉处)
(二)时间:2017年6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本人出席谈判仪式。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 2017年6月19日~2017年6月27日共 8 天。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 称: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街道办事处
地 址: 武汉市洪山区高新二路
联系人: 周鹏
电 话: 027-87537859
集中采购机构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武车路福星惠誉水岸国际晶座1701室
联系人: 王武娟
电 话:15071222067
传 真:027-87270596
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
联系人:盛冬燕 电 话:027-67880479
九、信息发布媒体
(一)湖北政府采购网
(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
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6 月 1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