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批智能展示设备
专项招标招标公告
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招标服务中心受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批智能展示设备专项招标进行公开招标,详细内容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批智能展示设备专项招标
招标编号:2017162
招标人: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二、标的清单
|
标的编号 |
标的 |
项目名称 |
产品名称 |
预计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最高限价(万元) |
采购文件收取费用(元) |
|
20171621 |
智能展示设备 |
2017年番禺供电局智能展示设备购置 |
终端一体机(55寸数量) |
4 |
台 |
/ |
100 |
|
2017年从化供电局智能展示设备购置 |
终端一体机(55寸数量) |
7 |
|||||
|
2017年白云供电局智能展示设备购置 |
终端一体机(55寸数量) |
7 |
|||||
|
2017年花都供电局智能展示设备购置 |
终端一体机(55寸数量) |
6 |
|||||
|
2017年天河供电局智能展示设备购置 |
智能通讯终端(55寸数量) |
2 |
|||||
|
2017年越秀供电局智能展示设备购置 |
终端一体机(55寸数量) |
1 |
|||||
|
2017年黄埔供电局智能展示设备购置 |
终端一体机(55寸数量) |
2 |
|||||
|
2017年荔湾供电局智能展示设备购置 |
终端一体机(55寸数量) |
1 |
|||||
|
2017年增城供电局智能展示设备购置 |
终端一体机(55寸数量) |
2 |
|||||
|
2017年增城供电局智能展示设备购置 |
终端一体机(48寸数量) |
3 |
|||||
|
2017年广州海珠供电局智能展示设备购置 |
终端一体机(55寸数量) |
2 |
|||||
|
2017年南沙供电局智能展示设备购置 |
终端一体机(55寸数量) |
8 |
三、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式,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后90天(日历日)。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
通用资格: |
|
|
通用资格要求 |
|
|
序号 |
内容 |
|
1 |
具备销售、供应招标标的物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 |
|
2 |
不属于南方电网公司及其下属分省、子公司通报处罚且处罚期未满的,或由南方电网公司及其下属分省、子公司取消投标资格的且未解冻的。 |
|
3 |
不属于南方电网公司及其下属分省、子公司物资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的且在取消资格期限内的。 |
|
4 |
投标人在以往履行供货合同不存在产品质量问题或严重不良履约行为。 |
|
5 |
投标文件主要技术参数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投标文件一般技术参数不超出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的。 |
|
6 |
不存在投标文件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虚假投标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的资格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剩余生产能力表、试验报告、故意修改招标文件明确列明的技术参数并对其进行响应等)。 |
|
7 |
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废标情形的。 |
|
8 |
不符合招标文件其他废标条件的。 |
|
9 |
提供的同类设备/材料未因该设备/材料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广州供电局的验证)。 |
|
10 |
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重大质量缺陷或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广州供电局的验证。 |
|
11 |
要求提供产品图册。 |
|
12 |
产品生产商或有产品生产商授权的代理商,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牌只允许一个有效投标人。 |
|
1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具有企业法人授权的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
|
14 |
能提供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按年度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其经营范围必须涵盖IT。 |
|
15 |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提供相关证明)。 |
|
16 |
企业有使用商标的,其所用的商标已按国家《商标法》等法规注册(提供相关证明)。 |
|
17 |
注册资本金产品生产生商及代理商均不小于500万元 |
|
18 |
具备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提供相关证书)。 |
|
19 |
非联合体投标。 |
|
20 |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均没有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 |
|
21 |
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专用章有效授权。 |
|
22 |
投标文件具有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如由授权代表签字的,附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
23 |
投标文件(如报价文件等资料)没有出现缺漏项或供货范围与招标文件要求存在重大偏差。 |
|
24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没有对投标文件提出实质性修改。 |
|
25 |
投标人在商务偏差表中对投标报价表中的货物数量没有提出偏差。 |
|
26 |
投标人在商务偏差表中未对付款条件提出偏差的,未对履约保证金金额或有效期提出偏离的。 |
|
27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保证金。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废标情形的。 |
|
28 |
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
|
29 |
投标保证金以投标人名义出具。(以招标服务单位提供的数据为准) |
|
30 |
业绩满足要求。提供业绩说明文件,且从2015年01月0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当天同类产品业绩100万元及以上。 |
备注:(1)凡符合条件且有意向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须完成相关登记工作,未完成登记备案工作的供应商不能参与本项目投标。
(2)上述注册资金为最低限额,以人民币计算。注册资本金如为外币,则以应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买入价折算,或以投标人营业执照标明的注册日期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买入价计算,投标人满足任一节点控制方式折算的注册资本金要求的,均视为满足招标要求。
(3)业绩要求时间从2015年01月0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当天。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资、合作、外商独资企业生产的产品,技术总负责方业绩(含国内外)满足要求,且该技术总负责方对投标的产品给予质量保证(提供技术支持意向性承诺书),合资、合作、外商独资企业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实验设备,该合资、合作、外商独资企业视为业绩合格。合同中对应采购标的物资金额不得涂抹,如有涂抹情况不计入有效业绩统计。
(4)如果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有两个或以上的投标人,而投标人要求中只允许一个有效投标人,则按下列优先级确定有效投标人:1、制造商;2、产品制造商在国内注册成立的最高办事机构;3、制造商或最高办事机构针对本项目授权的合法机构;4、制造商或最高办事机构长期授权的合法机构。存在多个同等级授权投标人的,以价格最低者为有效投标供应商。
(5)上述资格要求中,涉及的履约、质量、事故等时间范围为 201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
(6)如果招标文件的技术部分与商务部分的要求不一致,以商务部分的要求为准。
(7)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潜在投标人通过公告刊登的网站: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cn)或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bidding.csg.cn)查阅本项目招标信息,并下载相关附件1-5。
六、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1、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必须完成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请预留足够的时间。如因上述原因导致潜在投标人无法及时下载招标文件书或投标,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详细操作指引详见附件2:南方电网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登记注册操作手册及附件3:证书办理指南。
2、电子商务系统下载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6月19日至2017年6月23日16时30分,逾期则无法下载,由于潜在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后果由潜在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指引详见附件5:用户操作手册)
3、现场支付费用业务受理时间:2017年06月19日至2017年06月23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逾期不予受理。
现场支付费用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东圃大马路6号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招标服务中心一楼
4、现场支付费用业务流程:
(1)、潜在投标人登录电子商务平台发起付款订单;
(2)、潜在投标人到达约定地点排队取号,等待叫号;
(3)、潜在投标人提交有效资料(详见第5点);
(4)、潜在投标人缴纳招标文件费用(请携带银行卡或信用卡,不收取现金);
(5)、潜在投标人发票领取,签名确认;
(6)、潜在投标人登录电子商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
5、现场支付费用需提交以下有效盖章及签名资料:
(1)、投标报名登记表(按附件1格式,需提供电子版及纸质版);
(2)、投标专用章(若使用)证明文件一份(原件);
(3)、有效期内的《投标人行为规范承诺书》扫描件一份(以供应商名称命名)(U盘装载)。如未签订《投标人行为规范承诺书》或已过期,潜在投标人须及时签订(一式两份),并提交一份原件至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招标,同时保留一份原件备查。(格式详见附件4)
(4)、支付费用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或驾驶证原件校核。
七、联系方式
|
招标服务单位: |
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招标服务中心 |
|
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东圃大马路6号 |
|
咨询服务热线电话: |
020-87120056 |
|
传真电话: |
020-87572149 |
|
项目联系人: |
唐工 |
|
联系电话: |
020-87126430 |
|
对招标服务单位工作的监督和投诉: |
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监察部 |
|
投诉受理人: |
赵工 |
|
投诉电话: |
020-87122399 |
|
联系邮箱: |
jbyx@guangzhou.csg.cn |
|
供应商注册登记服务电话: |
020-87126018 |
|
数字证书办理服务电话: |
400-666-3999 |
八、附件
附件1:投标报名登记表(格式)
附件2:《南方电网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登记注册操作手册》(供货商、服务商)
附件3:《证书办理指南》
附件3-数字证书挂失补办指南
附件3-USBkey智能卡介质解锁办理指南
附件3-供应商数字证书操作指引
附件3-南方电网数字证书初始办理指南-供应商
附件3-数字证书变更办理指南
附件3-数字证书更新办理指南
附件4:投标人行为规范承诺书
附件5:用户操作手册
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招标服务中心
2017年06月
附件下载:4招标公告附件.zip
附件下载:附件3:《证书办理指南》.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