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咸丰县黄金洞乡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20,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北恩施咸丰县黄金洞乡石家坝村月琴堡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建设工程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湖北-恩施-咸丰县,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咸丰县黄金洞乡人民政府,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咸丰县黄金洞乡石家坝村月琴堡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建设工程已由咸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咸发改审[2017]1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易地扶贫搬专项资金,建设单位为:咸丰县黄金洞乡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咸丰县黄金洞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总占地面积17559㎡,房建面积6615㎡。
建设内容:修建安置房85套,安置贫困户85户,修建化粪池一座及配套水、电、路等基础设施。
2.2项目总投资:867.552182万元。
2.3建设地点:黄金洞乡石家坝村月琴堡。
2.4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的要求投标人须最低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须最低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必须是本单位注册人员,且无在建工程。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送达投标文件时须提供本项目所在地(咸丰县)或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为参与此次项目的投标人法人、法人代表及其项目经理。(注:查询函时间须是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起,方可有效)
3.5投标人于开标之日将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经理本人亲自签署的标后履约承诺书带到开标现场进行审查;
3.6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未有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或人民法院判决的情况,若有上述情形,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出相应的承诺)。
3.7住建部《关于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若干规定》中第六条:省内、省外建筑企业在鄂从事建筑活动,企业基本信息和拟派本项目人员信息需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信息(网址:http://59.175.169.110/web/QyManage/QyList.aspx?qylx=8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认证身份锁。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用户征集通知》(网址:www.eszggzy.cn)。
4.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7年6月19日15时00分至2017年6月23日17时3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认证身份锁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网址:www.eszggzy.cn)。下同)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即完成报名。未按规定从“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
4.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提交保证金,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7月10日上午09时 00分,地点为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九楼开标大厅(楚蜀大道人民银行九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咸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anfeng.gov.cn/zbcg/index.jhtml)、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xf.eszggzy.cn/xfweb)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咸丰县黄金洞乡人民政府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3367181931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咸丰县楚蜀大道273号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0718-6021508
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6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