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宁乡县炭河里遗址管理处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20,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南长沙炭河里遗址公园物业管理服务竞价公告,所属区域:湖南-长沙-宁乡县,所属行业分类:公园,招标代理: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宁乡县炭河里遗址管理处,招标编号:NXCG-JZ-201706160627,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炭河里遗址公园物业管理服务
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宁乡县炭河里遗址管理处的炭河里遗址公园物业管理服务(政府采购编号:NXCG-JZ-201706160627,委托代理编号:HNHGCG-2017-154)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炭河里遗址公园物业管理服务。
2、采购编号:NXCG-JZ-201706160627。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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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单位:项) |
预算(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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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炭河里遗址公园物业管理服务 |
1 |
699665.00 |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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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品目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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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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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业管理服务 |
详见附件1 |
详见附件1 |
详见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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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无 |
无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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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具有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管理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2-1;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格式见附件2-2)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2-3)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⑴ 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⑵ 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5、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6、《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7、其他说明:⑴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⑵提供类似业绩合同;⑶承诺接受采购人的要求和办法考核。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胶装装订成册,一式叁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 6 月22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供应商应将资格审查证明材料递交至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采购部。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公告期限:2017年 6 月 19 日 17 时至 2017年 6 月 22 日 17 时止(3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宁乡县炭河里遗址管理处
地 址:宁乡县玉潭街道宁乡县行政中心第二办公区
联系 人:赵志强 电话:0731-87108666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乡县玉潭街道花明北路与二环路交汇处(中央领御)2栋1108号
联 系 人:彭 娅 电话∕传真:0731-87887809
附件1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炭河里遗址公园位于距宁乡县城约50公里的黄材镇,发现于上世纪60年代。经过挖掘,发现这里曾是西周时期的地方国都城,举世闻名的四羊方尊等青铜器都出自炭河里,考古人员陆续还在这里发现了大量的贵族墓葬群和铜器,其考古被列入“2004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
二、物业管理服务范围:炭河里遗址公园内所有共用设施设备、公用场地、公共场所及其附属建筑物等
三、物业管理服务主题:倡导历史人文关怀,彰显公园历史建筑理念,满足中外游客游览之心。
四、物业服务内容
1、炭河里遗址公园内各建筑设施和设备的看护管理。
2、炭河里遗址公园内的公共路灯、公共场所的卫生和园林绿化的维护保养。
3、公共设备的运行、维护与管理以及公园内水景正常运转。
4、做好监控系统维护保养工作,保障所有监控系统正常运转。
5、加强园区内安全防范管理。
五、实施期限:一年
六、实施方式
责任总承包,实行经费大包干,原则上1年不变(合同期内由于国家、地方相关法规或社会经济的发展导致乙方运营成本的增加,须按宁乡县政府批准后的标准执行)。投标人必须按照劳动法的要求及规定给所有工作人员购买保险。
七、人员配备及要求
1、保安主管:1人
具备丰富的管理经验,政治觉悟高,具有开拓创新精神,责任心强,组织、协调和决策能力强。
2、保安员:7人
1炭河里遗址公园为一个独立工作区域,保安保洁服务工作需要一个班长负责此区域的工作。
2根据炭河里遗址公园占地面积为500亩面积和4个出入门岗及园内多处景点分布的工作量,需安排7个保安员才能够做好安全秩序维护工作,具体人员安排分配如下:一是公园东门出入口处需安排2人进行引导游客进出、疏散等工作。二是公园另三个门岗及公园内东南西北4方位多个景点需安排3个巡视巡逻人员;三是是晚班公园内需要安排2人加强巡视巡逻工作;五是保安共计7人,每人每月4天假,一月共有28天假,需要互相轮流代班休假。
3、保洁员:7人
1炭河里遗址公园内有多处景点和多条走道并设置了三个公卫,需配3个保洁员负责各自周边的卫生清扫;
2公园内东南西北4方及各走道路面和绿化带内需安排2名保洁员随时进行卫生清扫。
3公园内两边河道水域及河边观赏走廊和人工湖需安排一名保洁员对生活垃圾清扫和打捞并用拖车转移生活垃圾到垃圾站
4园林绿化员一个。由于公园绿化面积大,需要配1名专职绿化人员,另分季节进行剪枝造型、除草杀虫、施肥等工作量大,需临聘多名园林绿化人员进行协助。
5保洁员共计7人,每人每月4天假,一月共计28天假,需要互相轮流代班休假。
八、其他要求及说明
1、首次签订合同后,物业中标单位在甲方规定时间内必须进场。
2、物业委托管理期限为一年,如果首月考核满意度未达到95%,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同时可以与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进行价格谈判后(不高于第一名价格的情况下)签订合同或者重新组织招标。
3、乙方必须按照劳动法的要求及规定给所有工作人员购买保险,包括生育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五险。
4、乙方所属工作人员的安全及其他一切意外风险与劳动纠纷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5、对物业管理工作进行日督查、周点评、月考核,对差错事故及达不到要求的情况将根据合同及考核细则进行处理。
①每个月进行一次物业管理满意度调查,满意度在95%以上的全额支付物管费。低于95%的,以95%为基数,每差一个百分点扣除本月应付物管费的一个百分点;
②对物业公司的工作制定详细的考核细则,在满意度测评的基础上每个月根据考核情况再计算实付物管费。
6、结算方法
(1)付款人:宁乡县炭河里遗址管理处(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分季度支付(具体以合同为准)。
(3)根据宁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业、现代服务业企业注册登记及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宁政办函(2016)73号)文件精神要求,成交供应商营业执照注册地未在宁乡县行政区域范围内的需把注册地迁至宁乡县或在宁乡县设立分公司,总公司授权工程款支付到分公司账户。
(4)根据宁政发〔2016〕73号文件:宁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乡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相关规定办理结算。
7、本项目为包干价,包含在服务实施过程中应缴纳的税费、管理费、保险费(含意外保险)、工作人员差旅和食宿费、财务、耗材等一切与该项目管理有关的费用,投标人应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各项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负责,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8、投标人在投标前,须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9、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附件2-1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询价)邀请公告》[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询价)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2-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供应商名称: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主营: ;兼营:
姓名: 性别: 年龄: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人 (姓名、职务)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提交参加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采购活动的资格证明材料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附件2-2,原件)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