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枣庄华电国际十里泉发电厂5号机组环保设施喷淋灭火装置改造招标公告_设计监理_招标(会员区)_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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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枣庄华电国际十里泉发电厂5号机组环保设施喷淋灭火装置改造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20  浏览次数:2
核心提示:摘要:本公告受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20,公告主要内容为:山东枣庄华电国际十里泉发电厂5号机组环保设施喷淋灭火装置改造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山东-枣庄,所属行业分类:电力行业,

摘要:本公告受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20,公告主要内容为:山东枣庄华电国际十里泉发电厂5号机组环保设施喷淋灭火装置改造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山东-枣庄,所属行业分类:电力行业,采购业主: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编号:ZB/GCJJ01-010-2017,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工程名称华电国际十里泉发电厂5号机组环保设施喷淋灭火装置改造

招标编号:ZB/GCJJ01-010-2017

招标人: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十里泉发电厂

1. 工程概况

1.1 项目法人: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十里泉发电厂

1.2工程项目的性质:EPC总承包

1.3工程概况:

华电十里泉发电厂5号机组为三期工程,建设规模为1×140MW燃煤机组,2010年底完成脱硫设施技改工程,2014年进行脱硫增容改造,并新增湿式电除尘器。

5号机组配置一套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装置,采用单塔方式。吸收塔为通径塔,塔体直径为8.6米,顶高约43米。脱硫塔塔壁及塔内支撑梁采用碳钢+玻璃鳞片防腐,现设置5层喷淋层,主管及喷淋支管采用FRP3级屋脊式除雾器,除雾器采用PP材质。

5号机组配置一套湿式电除尘器,湿式电除尘器采用分体立式布置,布置在二级脱硫塔和烟囱之间。湿式电除尘器尺寸为15.2米×9.4米,顶高约30米。湿式电除尘器壳体及内部支撑梁采用碳钢+玻璃鳞片防腐,阳极管采用CFRP碳纤维材质,形式为蜂窝型模块,阴极线采用PbSb2合金材质。

为确保脱硫脱硫塔及湿式电除尘装置在检修期间的施工安全,预防火灾或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按照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华电山东公司统一要求,现计划在5号机组的脱硫塔和湿式电除尘器内设置事故喷淋系统。

1.4工程地点:位于华电国际十里泉发电厂厂区内。

1.5工期要求:本工程工期为30天 (以现场开工手续办理完成之日算起)。

1.6电厂厂址: 山东省枣庄市解放南路143号。

2.招标范围及质量标准

2.1招标范围:5号机组环保设施喷淋灭火装置改造技术规范书中的工程内容。

2.2质量标准:质量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开标后,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以下资格条件要求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详评。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且是一般纳税人;

3.2投标人应具有环境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有完全履行合同的能力;

3.3投标人应具有近五年内不少于3个脱硫或湿式电除尘方面相关业绩(提供合同原件);

3.4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代表资格证书等(提供原件),近3年无安全施工事故证明;

3.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没有发生过向招标人行贿等廉洁问题。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3.6投标人在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系统各单位无不良记录。近五年在电力行业或其它行业所供设备及分包的工程无责任事故(包括人身事故)发生;

3.7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3.8本次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进口设备接受代理商投标,且具有制造商授权证明;国产设备必须由生产厂家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对于同一标段(项目),同一投标人授权两个或多个委托代理人的不得参与投标;

3.10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3.11投标人有不良业绩者取消其入围资格。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围资格。

4. 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4.1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hdtp.com/

4.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7619 -2017623日上午9:00

5.投标申请递交

5.1申请书格式:请参照公告附件格式进行填报,所有项目均应详细填写,申请人因《投标报名登记表》填写不清晰、不完整导致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5.2递交方式:投标人须将《投标报名登记表》(公告附件)分别扫描发送至招标人邮箱gcjj_301@163.com中,邮件标题为“5号机组环保设施喷淋灭火装置改造--投标人简称”,同时电话告知确认。

5.3递交时间:2017619 -2017623日上午9:00

5.4往来函件的传递:

    ①申请书中提供的邮箱应唯一(申请人用该邮箱发送、接收文件)。

    ②函件清晰扫描后(JPG图片格式)用申请书中提供的电子邮箱发送、接收,邮件标题简要标明“5号机组环保设施喷淋灭火装置改造××事项-投标人简称”,以防邮件无法查找或丢失。

    ③申请书等往来函件原件请保留,开标时需递交。

6、招标文件发送

6.1招标人在接收到投标人的《投标报名登记表》扫描件或原件后,即向投标人报名登记表提供的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如因网络等未知原因久未接到招标文件,请电话联系,或再行发送邮件告知。

6.2投标人接到招标文件后请尽快阅读,如发现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等理解时,请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前提出澄清申请(扫描后发至邮箱gcjj_301@163.com,邮件标题“5号机组环保设施喷淋灭火装置改造澄清申请-申请单位简称”并电话告知确认)。

6.3发送时间: 2017619 -2017623日。

7.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十里泉发电厂

联系人:万工              电子邮箱:gcjj_301@163.com

联系电话:0632-3292977;传真:0632-3292933

地 址:山东省枣庄市解放南路143

邮政编码:277103

8.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7779:30

    地点:华电国际十里泉发电厂扩建工程项目管理部一楼会议室

    各投标人合法代表届时必须出席。如开标时间地点有调整,招标人将以澄清补遗的形式告知投标人。

9.资质原件审查及资格审查

    在开标时将对投标人的资质原件审查,审查时携带证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代表授权书、法人或授权代表个人身份证等招标公告规定的资格原件进行核查。

    经评标委员会审查,不符合本公告资质、业绩等要求,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投标。

公告附件:

投标报名登记表

投标人名称

法人代表

注册资金

报名项目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传真

其他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

项目经理

联系电话

银行基本账户

经营范围

资质等级

施工业绩

序号

项目名称

业主名称

合同金额

日期

我公司承诺遵守华电国际十里泉发电厂外包工程相关制度规定,保证提供的信息、资质真实有效,并愿意为此承担法律责任。

公章(盖章)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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