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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JSA17105)慈溪市2017年度桥头镇小型农田水利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20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招标公告编号:JSA171051.招标条件本 慈溪市2017年度桥头镇小型农田水利项目设计 己由慈水利【2017】1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慈溪市桥头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财政补助及自筹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

                           招标公告
                               编号:JSA17105 

1.招标条件

本 慈溪市2017年度桥头镇小型农田水利项目设计 己由慈水利【2017】1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慈溪市桥头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财政补助及自筹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桥头镇中横线两侧。

项目规模:整治河道15条,长35.3公里,其中单侧生态护岸,共长55.24公里,全线疏浚,疏浚土方28.31万立方米,机耕桥改造6座,泵站改造5座,新增2台250KVA变压器,配套1公里低压线路。本工程等级为Ⅳ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Ⅳ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V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V级。

项目建安投资:约4000万元。

3.招标范围及设计内容

中标人必须完成慈溪市2017年度桥头镇小型农田水利项目涉及到的一切设计,包括工程测量、实施方案、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及施工阶段服务等所有设计。所有费用一次性纳入设计费中。

4.设计周期  

本项目分阶段实施分阶段提交设计成果,其中在设计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工程测量报告;工程测量报告经审核通过后15日历天内实施方案设计;实施方案设计评审会议通过后20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上述时间均不含审查批复时间】。

5.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5.1(或5.2或5.3)的资质且满足5.4、5.5的要求;投标人须无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3投标无效情形,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5.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的独立法人企业;

5.2具有水利工程行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5.3具有水利工程(河道整治)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5.4项目设计负责人:1名,水利(或水工)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一名,外省市或部属单位调入浙江省企业人员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须经过浙江省人事厅确认后换发浙江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项目设计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2017年2月至2017年4月至少3个月向社会养老保险机构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及劳动合同,若是退休人员须提供企业聘用合同及退休证;

5.5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宁波市水利局网站上“宁波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 (http://nbxy.nbwater.gov.cn/nbxy)上备案并公示;

5.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投标申请方式、时间

网上投标申请:投标单位进入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建设电子化招投标登录系统(http://220.191.215.163/BiddingSystem/index.jsp)(市级平台)中用交易证登录进行投标申请,投标申请前须办理“慈溪市公共资源有形市场交易证”。公告发布即可进行投标申请,投标申请截止时间至2017年6月26日下午17时00分,已投标申请的单位才能投标。

7.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下载地址: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建设电子化招投标登录系统(http://220.191.215.163/BiddingSystem/index.jsp)(市级平台)。招标资料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图纸等其他相关资料,电子招标资料与备案的纸质招标资料具有同等效力。招标资料每套售价50元,在开标时收取,售后不退,窗口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8.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选择以下任一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一:

投标保证金 1.2 万元,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方式缴入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保证金专户,到账截止时间 2017 年7月10日下午17:00时前。同时投标保证金缴纳单备注栏及用途栏中注明:JSA17105。【为使投标单位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信息与投标申请人信息相符,请各投标单位采用网银(不能走同城)或电汇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收 款 人: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宁波慈溪市支行

子帐 号:395020010400337720000000086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二:

投标保证保险金额 1.2 万元,通过保险保单的形式向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慈溪中心支公司投保,且保单必须有效,保单出具截止时间 2017  年 7月 10 日24时前。

9.其他说明

9.1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9.2本次设计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二)。

9.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当在“宁波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http://nbxy.nbwater.gov.cn/nbxy/) 上备案并公示。

9.4办理“慈溪市公共资源有形市场交易证”,详见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

10.招标(代理)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慈溪市桥头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慈溪市诚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慈溪市桥头镇                地 址:慈溪市古塘街道海关北路436号5楼503室    

联 系 人:  毛工                      联 系 人:徐工                     

电     话:  0574- 63552935           电    话:  0574-63086545  


投标保证金咨询电话:0574-63032078
传    真:0574-6303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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