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内容:
天津滨海新区垃圾焚烧发电厂、滨海新区大港垃圾焚烧发电厂炉渣处理项目。炉渣采用出售方式。炉渣交接地点为招标人厂内炉渣池或指定地点,投标人负责炉渣的清运与处理。炉渣处理地点为招标人厂区外,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二.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公司,营业执照有效,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必须在经营范围内包含炉渣处理并同时处理场地须通过环境影响评价。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6月19日至2017年6月23日,每日9时至16时(周六、日休息),截止时间:2017年 6 月23日16时。
四、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可按公告时间、地点向招标代理单位报名。报名时必须向代理单位提供证件如下:
投标单位报名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原件。(并提供以上证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证件不齐的单位不具备报名资格。
五、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7年6月19日至2017年6月23日,每日9时至16时(周六、日休息),截止时间:2017年 6 月23日16时。
六、招标代理公司: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401室。
天津滨海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6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