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临海农场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
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2017年临海农场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已经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苏垦集社[2017]131号文批准建设。工程建设资金为上级财政奖补加集团配套,已落实。现对该项目道路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承包人。
二、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2017年临海农场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道路 工程。
(2)工程地点: 射阳县江苏省临海农场境内。
(3)工程规模: 新建3.5米宽水泥路9.5公里,工程造价约455万元。
(4)发包方式: 包工包料。
(5)质量标准: 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6)工期要求: 要求工期:90个日历天,计划2017年7月30日前开工 (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四、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三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一标段:13、14、15大队水泥路,长4.0公里,建设地点:13大队防渗渠南侧,14、15大队防渗渠北侧。工程造价约190万元;
二标段:12、16、17大队水泥路,长4.0公里,建设地点:防渗渠北侧,工程造价约190万元;
三标段:五龙口百果园水泥路,长1.5公里,建设地点:运粮河北堆(东运粮河桥至五龙口),工程造价约75万元。
各投标人可以同时投多个标段,兼投不兼中,开标顺序: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相应专业(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4、投标人须保证投标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6年7月,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6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以上人员参保证明需单独出具每人一份,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外市区投标企业也可提供印有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费清单和参保缴费证明查询途径。事业单位不需提供上述所需资料,但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
5、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4〕701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6、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7、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暂停期内。
六、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七、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八、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办法:公告发布后,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0日至2017年6月26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3:0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到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人近6个月养老保险证明资料及其身份证复印件(上述资料需装订成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盐城市华邦国际东厦A区2002室。联系人:王志东,联系电话:13851092607。
九、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报名。
十、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第一中标侯选人必须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前,对本工程不得挂靠、转包、分包的规定要求出具书面承诺,如经核实有挂靠、转包的,将没收投标保证金或工程履约保证金并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十二、招投标监管机构投诉电话: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0515-86663713;江苏省临海农场纪委:电话0515-82579465。
| 建设单位(签章):江苏省临海农场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签章): | 法定代表人(盖章): |
| 联系人:陈兵 | 联系人:王志东 |
| 联系电话:0515-82578263 | 联系电话:13851092607 |
| 地址:江苏省射阳县临海农场 | 地址:盐城市华邦国际东厦A区2002室 |
2017年 6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