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强县大安镇烈金坝村旅游基础设施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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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强县大安镇烈金坝村旅游基础设施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宁强县大安镇烈金坝村旅游基础设施项目已由宁发改综合【2016】21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强县大安镇人民政府,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工程位于宁强县大安镇烈金坝村。主要建设内容:环境整治1000㎡,广场铺装,新建景亭、树池、栏杆、雕塑等工程。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施工企业资质要求:投标项目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等级;投标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无在建工程。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四、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申请人资格采用合格制。 五、购买资格预审文件须知: 1、施工企业申请人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须项目负责人持企业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建造师证注册证书、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信用手册(外地企业须提供无在建工程证明)、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行贿档案查询告知函》、提交施工企业及建造师在《陕西省建筑市场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登记的截屏资料等原件供查验,并提交复印件一套。 3、凡未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登记的施工企业及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 4、请申请人于2017年6月19日至2017年 6 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8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汉中市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中心一楼(汉中市电视塔西北角)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元,售后不退。 六、公告发布媒体:《汉中市建设工程招标信息网》、《各界导报》、《陕西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招 标 人:宁强县大安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华茂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6月13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