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公-安局办公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G-HN-2017-214 (财2017年第35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安徽独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怀宁县公-安局的委托,对怀宁县公-安局办公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投标人。
一、招标条件
1、项目名称:怀宁县公-安局办公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招标人:怀宁县公-安局
4、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交货地点:怀宁县公-安局指定地点
2、最高投标限价:69万元;
3、交货、安装、调试期: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
4、采购项目内容: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激光打印机、数码照相机、传真机及24接口记录仪数据采集综合管理平台,详见附件;
5、包别划分:一个包。
三、投标人(供应商)投标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的条件;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家、代理商或经销商;
2、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采购物品、相应的技术和服务;
3、营业执照中注明的经营范围含有办公用品相关采购内容的生产或销售;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14年6月1日以来)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情形。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只接受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中已审核通过的网员报名,未入库的单位请尽快在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申报加入投标企业诚信库,以便进行网上报名,详见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aqzbcg.org/front_hn)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面向全国征集投标企业网上登记诚信库的公告 ”,联系电话:0556-5101688。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2、投标企业诚信库的投标人可于2017年6月19日至2017年6月26日17:30前登陆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www.aqzbcg.org/front_hn)进行网上报名和工本费缴纳。投标人网上报名后,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网银在线支付,逾期系统自动关闭,报名不成功。缴费成功后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含澄清和补充说明等)。如在报名、缴纳过程中遇到系统问题,请拨打热线400-8503300。
3、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工本费:每包人民币405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和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怀宁县公-安局
地址:怀宁县高河镇
联系人:刘石刚
电话:0556-5103266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独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怀宁县高河镇独秀大道199号
联系人:徐安明
电话:0556-4632400
八、其他说明
1、投标人网上报名后,必须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完成工本费在线支付,逾期系统自动关闭,报名不成功。
2、本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遗、补充说明等内容均通过投标电子平台发放,各投标人需通过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陆后查看,请务必随时关注,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因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对投标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委员会针对本项目的特点,结合采购人需求,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办法与流程进行评审。
4、购买了招标文件,而放弃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日3日前在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系统“填写投标信息”中点击“撤销报名”。弃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弃标的,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将给予不良行为记录并予以披露。
5、投标申请人的联系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通讯方式在招投标过程中必须保持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6、本项目严禁挂靠资质进行投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投标资格。已中标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处理: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投标保证金账户
1、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宁支行
账户名称: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账 号: 176741620019
2、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时间)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得从分公司和个人账户)电汇或转账到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指定账户,否则按废标处理。
3、投标保证金缴纳的确权时间以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指定账户到账时间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