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南昌市政府采购办东湖2017B000666001号文批复,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分局的委托,对其所需的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分局禁毒户外宣传栏采购项目【招标编号:DHJS2017-NC009】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招标编号:DHJS2017-NC009 二、项目名称: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分局禁毒户外宣传栏采购项目 三、采购主要内容: normal align=center>序号 normal align=center>项目名称 normal align=center>数量 normal align=center>单位 normal align=center>预算金额 normal align=center>(万元) normal align=center>服务要求及说明 normal align=center>1 禁毒户外宣传栏(不锈钢)采购项目 normal align=center>22 normal align=center> 套 normal align=center>24.2 normal align=center>详见采购项目需求 四、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新证)原件;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需提供厂家出具所投产品(不锈钢材质202#)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5、针对本项目法人授权委托书(若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则提供法人证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五、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 2017年6月20日起至2017 年6月22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11:30、14:30-17:30(北京时间)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每份(每包)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六、供应商在购买或查询磋商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新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需提供厂家出具所投产品(材质不锈钢202#)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2017 年6月28日 上午10:00(北京时间) 八、响应文件递交及磋商地点: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7 年6月28 日 上午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到南昌市东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沙路东湖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采购人: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分局 采购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昌市红谷滩红谷中大道1368号鼎峰中央AB座24楼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3767992773 电子邮箱:[email proteed]normalTable border=1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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