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河曲县石沟塔至赵家沟乡公路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忻州市交通运输局以忻交发[2016]162号文批复,一阶段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由忻州市交通运输局以忻交发[2017]94号批复,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忻州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河曲县项目部,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和地方政府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山西华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石沟塔至赵家沟乡公路起点位于沙泉乡石沟塔村东侧1.7公里处,省道S306及神朔铁路东侧,沿原乡道Y003石赵线旧路,由北向南经石墕村、党家也村至赵家沟乡。路线全长10.802公里。全线采用四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行车速度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6.5米,桥涵设计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Ⅱ级。路面结构设计为:5cm沥青混凝土面层+20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20cm水泥碎石底基层+15cm天然砂砾垫层。
2、招标范围:路基、路面、桥涵、安保及其他附属工程,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施工标段,第一标段为K0+000-K7+000段,第二标段为K7+000-K10+897.206段。
3、计划工期:93日历天
4、项目编号:HJZB-GC-20170108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2012年5月至2017年5月期间交工或竣工)完成过至少三项四级或以上公路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或信用评价为D级且在有效期内的施工企业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近三年(2014年5月以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6.拟任项目经理的最低资格要求: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公路工程施工5年经历,担任过两个四级或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资格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同时必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7、由于河曲县石沟塔至赵家沟乡公路改造工程项目和河曲县闫家也至刘家山县公路改造工程项目同时进行,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每个投标人只可对一个项目的一个标段投标。
四.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携带以下证件:
请持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如提供新版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则无需携带本证)、基本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项目经理的证件(包括身份证彩色扫描件、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证原件、注册建造师证(公路工程)原件、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原件、从事过施工业绩证明原件(含招标公告网页截图、中标结果公示截图、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协议书及交工或竣工验收,如上述证明文件均未体现项目经理情况,需另附一份发包人证明)、企业近五年(2012年5月至2017年5月期间交工或竣工)施工业绩证明原件(原件内容含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截图、中标结果公示截图、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协议书及交工或竣工验收)、针对本项目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网页彩色打印件、代理人的社保关系证明原件(至少含姓名、身份证号、社保编号、单位名称).
以上原件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彩色复印件(装订成册)三套(所有证件现场拍照存档)。
于2017年6月19日至2017年6月23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持上面要求证件到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征西街45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时,招标人将通过省级发展和改革部门指定的网站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官网)或财政部门指定的网站上对投标人企业业绩进行查询,未查询到或查询不一致的业绩,不予认可。
招标文件每套2000元(含图纸),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11日9时整,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征西街45号);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经理与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的项目经理为同一人,否则投标无效。
七.中标候选人信息公示
中标候选人信息公示按照《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第五十三条要求执行。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西招投标网》、《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忻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信息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忻州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河曲县项目部
联系人:樊先生
电 话:18903503598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华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小店区平阳路78号飞云国际1709号
联系人:王宏飞 张瑜 史国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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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