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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警北京市总队第三师专业库房整治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21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招标内容: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建筑电气、室外工程及安防施工等设计图纸显示的全部工程对应监理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

招标内容: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建筑电气、室外工程及安防施工等设计图纸显示的全部工程对应监理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工程监理资质,近3年具有已完成的面积2300平米及以上或合同额40万元及以上监理业绩。 2本次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3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建筑工程,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可以或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 4 本项目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申请人需提交资料:  凡有意参与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8日下午14:3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持有效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单位法人出具的对被授权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人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被授权人必须是投标人正式员工且为投标人的唯一授权人)(复印件加盖公章),在武警北京总队招待所(北京市朝阳区工体东路甲15号,武警北京总队大门北侧50米一层大厅)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28日下午16:30,超过报名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报名。 注:投标单位报名、购买文件、参加开标的代表和本项目授权人应为同一人,且为投标单位员工,同时须单独提供其本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投标报名时间:2017年6月28日 14:30 至 2017年6月28日 16:30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7年6月29日 9:30 至 2017年7月6日 16:30

招标文件售价:¥300.00 元整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四季青常青路和泓四季六号楼国信招标二层(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17年7月19日 9:00

开标地点:朝阳区武警北京总队招待所(北京市朝阳区工体东路甲15号,武警北京总队北侧50米三层会议室)

备注:招标条件   本武警北京市总队第三师专业库房整治工程监理已由武警总部以后建(2016)699_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武警北京市总队第三师后勤部,建设资金来自国拨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_,招标代理机构为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与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的建设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南口镇   2.2本的建设规模 : 新建1393.88平方米,改造672.2平方米概算投资额929.999516(万元)   2.3本的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建筑电气、室外工程及安防施工等设计图纸显示的全部工程对应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工程监理资质,近3年具有已完成的面积2300平米及以上或合同额40万元及以上监理业绩。   3.2本次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3.3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建筑工程,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可以或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   3.4 本项目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于2017年6月20日至2017年6月27日,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武警北京总队及三师综合信息网上发布招标公告。   凡有意参与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8日下午14:3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持有效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单位法人出具的对被授权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人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被授权人必须是投标人正式员工且为投标人的唯一授权人)(复印件加盖公章),在武警北京总队招待所(北京市朝阳区工体东路甲15号,武警北京总队大门北侧50米一层大厅)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28日下午16:30,超过报名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报名。    注:投标单位报名、购买文件、参加开标的代表和本项目授权人应为同一人,且为投标单位员工,同时须单独提供其本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4.2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 年6月29日至2017年7月6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 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在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常青路和泓四季六号楼国信招标二层(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 年7 月19日 9 时00 分,地点为武警北京总队招待所(北京市朝阳区工体东路甲15号,武警北京总队北侧50米三层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北京市总队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师后勤部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小屯路10号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邮 编: 100141 邮 编: 100044 联 系 人: 刘助理 联 系 人:李贵鹏、和紫珊 电 话: 010-57363380、13321185618 电 话: 13161978650、13911757979 传 真: / 传 真: 010-87235099                         2017年 6 月 20日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7月19日 8:30 至 2017年7月19日 9:00

招标人联系地址:丰台区小屯路10号

邮编:100141

联系人:刘助理

联系电话:010-57363380

传真:

电子邮件:

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地址: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邮编:100044

联系人:李贵鹏

联系电话:13161978650

传真:

电子邮件:

批复文号 后营[2016]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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