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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阳县计划生育服务站暨妇幼保健站业务用房改扩建项目勘察、设计资格预审公告(第二次)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21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略阳县计划生育服务站暨妇幼保健站业务用房改扩建项目勘察、设计资格预审公告(第二次)一、招标条件略阳县计划生育服务站暨妇幼保健站业务用房改扩建项目已由汉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汉发改社会[2016]741号文件批准建

略阳县计划生育服务站暨妇幼保健站业务用房改扩建项目

勘察、设计资格预审公告(第二次)

一、招标条件

略阳县计划生育服务站暨妇幼保健站业务用房改扩建项目已由汉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汉发改社会[2016]74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略阳县计划生育服务站。本项目已具备勘察、设计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勘察、设计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工程概况:

1、本项目位于略阳县中学路、狮凤路,主要工程内容为改建妇幼保健站及计划服务站业务用房4956平方米,配套附属设施建设。项目估算总投资约608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省专项资金及自筹解决。

2、标段划分:本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均各设一个标段。

三、招标范围:

本项目勘察招标范围为项目建设地初步和详细勘察及后期服务工作。设计招标范围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期服务工作等。

四、资格要求:

1、勘察投标企业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投标人近年应具有类似项目勘察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勘察能力。

2、设计投标企业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投标人近年应具有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

3、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申请人资格审查方式采用有限数量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公告发布媒体:《汉中市建设工程招标信息网》、《各界导报》、《陕西省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六、预审文件发售须知

1、勘察企业须由参与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携带其身份证、单位介绍信、项目负责人的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原件供查验,并提交复印件一套。

2、设计企业须由拟参与本工程的设计负责人携带其身份证、单位介绍信、项目负责人的建筑师注册证书、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原件供查验,并提交复印件一套。

3、凡未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登记的勘察、设计企业及注册岩土工程师、注册建筑师不得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

七、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6月19日至2017年6月23日(节假日除外)。

工作时间:早上8:00-12:00中午14:00-18:00

八、预审文件获取地点:汉中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一楼(电视塔西北角)

联系人:何先生联系电话:18691665374

略阳县计划生育服务站陕西智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汉中分公司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五日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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