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20,公告主要内容为:吉林四平市海绵城市二期建设PPP项目资格预审,所属区域:吉林,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四平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业主: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为推动城市发展,实现水安全、水生态与水循环的可持续发展,展示东北“老工业基地”海绵城市特色的地区名片,建设公众与自然水环境互动的活力宜居城市,四平市人民政府决定实施四平市海绵城市(二期)建设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并授权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具体负责本项目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采购工作,招标人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本项目社会资本,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四平市海绵城市(二期)建设PPP项目
2、项目地点:吉林省四平市
3、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四平市铁西区内,工程范围西起环城一级公路,东至长大铁路,南以环城一级公路,北以文畅路为界,总面积为31.52km²。工程建设区分为老城区、新建成区和待建成区,面积分别为5.47km²、10.65km²、15.4km²。
四平市海绵城市(二期)建设PPP项目包括建筑与小区LID系统建设、城区道路LID系统建设、城市绿地及广场LID系统建设、城市水系LID系统建设、监测及评估系统建设等五部分内容。
4、项目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为269243.1万元。
5、特许经营期:
本项目特许经营期28年,包括建设期和运营期,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25年。
二、PPP运作模式
本项目采用“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政府付费”的运作方式。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主体
申请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也可以是由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
2、业绩经验
截止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前五年内(2013年1月1日起),在中国大陆地区至少拥有以下业绩中的一项(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验收报告为准):
1)投资或建设或运营10亿元以上的市政基础设施的单项工程业绩;
2)投资或建设或运营2亿元以上的流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单项工程业绩;
3)投资或建设或运营1000万元以上雨水综合利用工程项目的单项工程业绩。
3、财务实力
具有不低于3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的融资能力。以授信合同或银行出具的证明、批复文件为准。
4、法律要求
申请人近五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或因违法、违规受处罚事件和不良市场行为记录。
5、其他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果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上述所有资格条件。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后,由招标人依法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核。满足申请人资格要求并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申请人,方可参与本项目的后续采购活动。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领取方式
1、2017年6月20日至2017年7月1日16:30(北京时间)期间,注册并登录四平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四平市政府采购中心.公益/,详见操作指南项下的供应商须知)免费下载。
2、未报名的申请人不能参与资格预审,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为2017年7月10日13时10分(北京时间)之前,地点为四平市开标室。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资格预审时间及地点
1、资格预审时间为2017年7月10日13:10。
2、资格预审地点为四平市开标室。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磋商公告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jl.gov.cn/)、四平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四平市政府采购中心.公益.cn/)上发布。请各申请人在递交申请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
九、注意事项
1、未报名和未领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人不能参与资格预审。
2、未参加资格预审的或资格预审未通过的申请人,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
3、合格申请人达到3家或3家以上,本项目方可进入本次采购活动的下一环节;合格申请人不足3家的,由项目实施机构调整实施方案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社会资本仍不够3家的,可以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杜胜垒
电 话:13404610895
招标代理机构:四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四平市铁西区政新街2号
邮 编:136000
联 系 人:许蓝心
电 话:0434-32160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