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公主岭市永发乡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20,公告主要内容为:吉林公主岭市永发乡新发村桥梁改建、昌龙村文化广场工程项目,所属区域:吉林,所属行业分类:桥梁,招标代理:吉林省万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公主岭市永发乡人民政府,招标编号:17JLWLGZL-E05,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一、项目条件
根据公主岭市财政局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公财采字【2017】225号文件,吉林省万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就公主岭市永发乡新发村桥梁改建、昌龙村文化广场工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单位为公主岭市永发乡人民政府。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17JLWLGZL-E05
2.2项目名称:公主岭市永发乡新发村桥梁改建、昌龙村文化广场工程项目
2.3标包划分及招标范围:
| |
编号 |
招标范围 |
项目地点 |
预算 |
| 第一标段 |
17JLWLGZL-E05-1 |
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全部内容 |
公主岭市永发乡新发村 |
151.3231 万元 |
| 第二标段 |
17JLWLGZL-E05-2 |
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全部内容 |
公主岭市永发乡昌龙村 |
59.5741 万元 |
2.5质量标准:符合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3.2投标人须在工商行政主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组织和实施本次采购范围内的企业、组织;
第一标段: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注册贰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第二标段: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注册贰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3投标人需提供公司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单位和个人(法定代表人)的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3.4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3.6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17年6月20日至2017年6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企业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原件(2016年6月份至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上述证件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到吉林省万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第一标段每本800元人民币,第二标段每本6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12日9时10分,地点为公主岭市中心塔建设银行五楼开标室(原五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公主岭市永发乡人民政府
地 址:公主岭市永发乡
联系人:曲先生
电 话:0434-676132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公主岭市澜建星海名苑13号楼3号门
联系人:李雁鹏
电 话:0434-6530655
2017年6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