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福鼎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20,截止日期:2017-07-13,公告主要内容为:福建宁德福鼎市桐南新城棚户区改造项目设计招标公告,所属区域:福建-宁德-福鼎,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福建恒实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采购业主:福鼎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文件售价:30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 招标编号:闽恒实【ND-2017】招字第063号、鼎交易2017(146)号、鼎招2017(69)号 |
| 开标时间:2017-07-13 |
| 所属行业: |
| 标讯类别: |
| 资金来源: |
| 招标代理:福建恒实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 业主名称:福鼎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所属地区: |
|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福鼎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福鼎市桐南新城棚户区改造项目设计,已由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以鼎发改审批【2017】7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鼎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银行贷款,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恒实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福鼎市桐南新城棚户区改造项目设计; 2.2建设地点: 福鼎市桐南新城的规划红线内 ; 2.3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4841.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1661.6平方米,其中计容面积为17045.6平方米,不计容面积为461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住宅、物业用房、活动中心、地下室及配套室外工程等; 2.4投资总额:建安费约人民币7408.87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期间指导、配合和服务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等全部工作,具体招标范围以实际完成的为准。 2.5.2内容:含总平面图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室外道路及附属配套设施工程等;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各类综合管线、通信、电气、节能、消防、人防、建筑智能化、变配电、强电、弱电、空调通风工程,以及室外广场、道路、停车场、绿化、景观、围墙、大门及门卫、水电管网、室外照明、夜景照明等工程; 2.6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2017年 / 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 / 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2本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合格有效;投标人拟担任本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且为投标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无; 3.5本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 月20 日至2017 年 6月24日(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若在6月24日期间需购买招标文件或邮寄的请联系15959322277),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建恒实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代表处(详细地址:福鼎市玉龙北路99号福鼎市国土资源局二楼)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5.1本采用的评标办法: 排序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17:00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根据闽建筑〔2014〕33号文,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可以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并要求使用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使用期限内的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7年7月13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福鼎市玉龙北路99号福鼎市国土资源局二楼);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及购买招标资料的相关凭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代替,需持授权委托书、个人身份证及购买招标资料的相关凭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费用 8.1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 186.2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暂定为人民币7408.87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鼎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福鼎市公交大楼八楼 ,邮编: 355200 ; 电话: 13809571582 ; 联系人: 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实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鼎市鼎融广场A2栋808室,邮编:355200; 联系人: 孙女士 ; 电话: 0593-7691255、15959322277 传真: 0593-7691255。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福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南门信用社; 收款单位:福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 号:9060 3100 6001 00000 13111; 联系电话:0593-7825898; 联系人:林先生、夏女士; 地 址:福鼎市桐南中央大道新住建局大楼四楼; 交易中心开标地址:福鼎市国土局二楼开标大厅。
监督部门名称: 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福鼎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点: 福鼎市玉龙北路99号 电话: 0593-2195050 0593-7818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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