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永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20,截止日期:2017-07-11,公告主要内容为:福建泉州永春县城南片区污水提升泵站工程,所属区域:福建-泉州-永春县,所属行业分类:泵,招标代理:福建省君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永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招标编号:君平招字(2017)第018号,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 招标编号:君平招字(2017)第018号 |
| 开标时间:2017-07-11 |
| 所属行业: |
| 标讯类别: |
| 资金来源: |
| 招标代理:福建省君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 业主名称:永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 所属地区: |
|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 永春县城南片区污水提升泵站工程已由 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永发改审【2017】11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永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和上级补助 ,招标人为 永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君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永春县岵山镇 ;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1175m2;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设计文件的所有内容;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680.9500万元(含预留金60万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50 个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一个标段 ;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 标准。 2.8. 设计单位:广州市公用事业规划设计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根据泉建筑〔2015〕70号文,省外建筑施工企业,须有经福建省住建厅登记的专业且具备住建部核准的资质(指截标时该资质的核准权限在住建部且各省级住建部门无核准权限),同时由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一级注册临时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方可参与相应专业的投标。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未超过60周岁的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若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函〔2014〕6号文、闽建筑 〔2013〕41号文的要求。 3.3. 本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须附上企业季度(2017年第二季度)信用评价信息。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 3.7. 其他资格要求: 1)无违法违规书面档案记载,若被纳入违法违规书面档案记载的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在其被限制生产经营活动期间,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3.8. 本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资保证金制度按泉建筑【2015】51号文执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 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2017年6月21日9:00 至2017年6月25日17:00 (北京时间),以不记名方式登录“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qzzb.gov.cn)”,支付50元即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在后续阶段可通过网上提交质疑书及下载答疑纪要;操作方法详见网站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如需图纸请到招标代理公司处以不记名方式购买,图纸按成本价折算收取,售后不退。购买图纸预约电话:0595-23856758。 5. 评标办法 本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合理低价中标办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保证金为壹拾肆万元人民币,投标申请人应于开标前一天,由企业法人所在地基本账户开户行汇到(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招标人指定账户: 帐户名称:永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春县支行 帐号: 13570101040066660 帐户名称:永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春支行 帐号: 35050165650709667788 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招标工程编号 (标准格式:投标保证金君平招字(2017)第018号)并要求受理银行录入凭证。 注:若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欲使用年度保证金时,按“闽建筑〔2014〕33号”文件执行,并按要求上传使用期限内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 7. 投标人应于2017年 7 月 11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进行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时,由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信封,写明投标单位名称,提交人签名确定后,将U盘装入信封内密封,连同相关证件原件(应到人员身份证除外),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持本工程投标报名回执或“签到凭证”递交到招标代理处,并告知正确的交标序号,逾期将不予受理。投标人可凭打印的“签到凭证”,在开标当日到中心现场的自助电脑前自助签到,并在开标时规定的时间内,凭CA到中心现场的自助电脑前自助解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www.qzzb.gov.cn)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 永春县 ,邮编: 362600 电子邮件: 电话:18159330688,传真: 联系人: 王清山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君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永春县湖滨路379号,邮编:362600 电子邮件: fjjp27196988@163.com 电话:0595-23856758 ,传真:0595-27196988 联系人: 王先生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永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永春县展览城二楼 联系电话:0595-23885901
监督部门:永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电话:0595-23884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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