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福州青口投资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20,截止日期:2017-07-18,公告主要内容为:福建福州青口投资区白水路改造工程监理,所属区域:福建-福州,所属行业分类:监理,招标代理: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福州青口投资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编号:闽侯市政招2017029,招标文件售价:10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 招标编号:闽侯市政招2017029 | |
| 开标时间:2017-07-1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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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代理: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 业主名称:福州青口投资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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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侯市政招2017029 1、招标条件 本青口投资区白水路改造工程(监理)已由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侯发改审批〔2015〕16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州青口投资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福州青口投资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青口投资区白水路改造工程(监理) ; 2.2建设地点:闽侯县青口镇; 2.3工程建设规模:该项目位于青口镇324国道与青圃村交界处,工程分为A、B两段,其中A段起于现状324国道交叉口,沿着旧路走向,自西北向东南方向延伸,下穿沈海高速,终于B段,路线长约1261米,宽30米;B段起于A段交叉口,沿着旧路走向,自西南向东北方向延伸,终于规划路青闸线,与现状村道相连,路线长约455米,宽30米,终点设一处1-10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梁桥跨越8米宽的规划河道。A、B两段道路等级为道路主干道,采用双向四车道 ; 2.4监理工作内容:包括路基及软基处理、路面、排水(含污水管、污水顶管、雨水管、涵洞)、给水、通讯排管、路灯、交通电气、交通标志标线、绿化等工程(具体以施工图纸为依据)全过程监理,全过程监理包括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的监理 ; 2.5监理服务周期: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 ; 2.6本工程计划施工期为:450日历天 ;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2.8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按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下浮20%,施工监理服务收费额:人民币169.9150万元,最终以财政部门审核后确定的为准。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合格有效; 3.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3拟派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其注册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3.6本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6月22日至 2017 年6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2 时 00 分至 5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闽侯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地址: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 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100 元;投标人若需要购买本项目施工图纸的,可向招标人提出申请,招标人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购买的施工图纸,图纸售价不高于《福建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价〔2002〕服610号)规定的价格。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无需提供任何资料,也无须签字登记。招标文件和图纸售后均不退。 5、本工程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电汇或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福州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或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叁万元整 。 注:投标人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闽侯市政招2017029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 年7月18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 闽侯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的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持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款凭证原件(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项目负责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并采用身份证识别仪核验其身份,未经核验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www.fzztb.org)、闽侯招标网(www.mhztb.com)及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州青口投资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闽侯县青口镇商贸街七号二楼 ;邮编:350000; 联系电话:0591-22785113;传真:0591-22765053 ; 联系人:赵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福州市秀峰路188号福建闽台广告创意产业园内第1幢4A,邮编: 350004 ; 电话: 0591-83399638 ;传真: 0591-83399738 ; 联系人: 李杨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帐户名称: 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开户银行: 民生银行福州闽侯支行 ; 帐 号: 1516014210000041 。 交易中心名称: 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电话: 0591-22063699 ; 地址: 闽侯县科技中心内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 。
电话: 0591-22068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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