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编号:LYDG-2017-001号 |
| 开标时间:2017-07-18 |
| 所属行业: |
| 标讯类别: |
| 资金来源: |
| 招标代理:福建利源盾构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业主名称:闽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所属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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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公
告
招标 编号 : LYDG-2017-001号 1. 招标条件 本 闽清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渗滤液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工程 已由 闽清县 发展与改革局 文件 以 梅发改审批 〔2016〕140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闽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闽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利源盾构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闽清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内 。 2.2. 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总投资 1817.39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1465.53万元,其他费用207.27万元,其他预备费133.82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主要包括一级反硝化 /硝化池工艺、膜处理车间工艺、电器、自控改造、新建二级反硝化/硝化池+MBR膜池及车间、组合池、脱水机房、控制室及安防监控、调节池膜盖系统、沼气燃烧系统、碳源投加系统、总平等工程 ,具体以工 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10361787 元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80个日历天 ;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要求投标人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三级或以上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 二 级或以上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园林绿化工程按其有关规定) 3.3. 备注:根据闽建筑 〔2014〕6号文规定,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若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满足以下要求,否则资格审查按不合格处理。 1)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 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4. 本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本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 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 3.7其他资格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8本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 不要求 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6 月 21 日至 2017 年 6 月 27 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 5 时 0 0 至 1 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闽清县建筑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闽清县行政服务中心 4楼) 福建利源盾构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处 采用 无记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纸质版工程控制价 、 技术文件封面) 及图纸 每套售价 6 00 元,售后不退。 图纸售价不高于《福建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价〔2002〕服610号)规定的价格。购买图纸无需提供任何资料,招标文件和图纸售后均不退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5. 评标办法 本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 200000 元 )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以电汇或银行转账 或银行保函 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 ; ②或按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 ( http://www. fzztb . org )、闽清县建筑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公示栏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闽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闽清县解放大街 106号 电话: 15959023470 联系人: 张科长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利源盾构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 528号空军房管局综合楼601 电话: 0591-83851985 联系人: 曾益超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 闽清县建筑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 闽清县行政服务中心 5楼
部门或机构名称: 闽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591-223 73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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