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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宁夏中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超低技改现场监控系统改造项目已批准招标。 项目业主为宁夏中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资本金,资金已落实。 招标人为宁夏中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凡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可购买招标文件,参加竞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的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中宁县 2.2计划工期:2017年07月10日至2017年07月25日 2.3招标范围:宁夏中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超低技改现场安装一套监控系统与员工通行管理系统的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 2.4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验收合格标准及我公司验收合格标准 2.5招标编号:HDZN-SCJS-2017-0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方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3.1资质要求: 3.1.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投标方应具有以下资质: 3.1.3投标方必须是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且具备本项目经营范围; 3.1.4投标方公司注册必需在500 万及以上 3.1.5投标方必须具有视频监控改造或安装的经验,并在近三年具有30 万以上视频监控系统供货、安装业绩; 3.1.6投标人参与该项目须提供主要设备生产厂家的授权书及生产厂家的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1.7财务状况要求:财务审计状况良好,应提供近 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以下须由上级主管部门或与投标方签订法律咨询合同的律师事务所提供证明); 3.1.8近 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被逐,或因投标方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3.1.9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未出现重大安全、质量问题; 3.1.10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11近 5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1.12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3.1.13特别提示: 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一旦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招标人可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保留获取相应补偿的权利。 4.报名办法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6月21日至2017年06月28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发售时限内将确认通知(见附件)彩色扫描件发邮件(41963461@qq.com)至我公司。 4.2获取方式:在收到上述资料后汇总完毕后,暂定06月29日-07月01日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至投标人电子邮箱。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待定,另行通知,地点:宁夏中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二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在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及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发布公告。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中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宁夏中宁县 邮编:755100 联系人:张亚飞 电话:13409557518 电子邮件:41963461@qq.com 2017年06月20日 附件: 宁夏中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超低技改现场监控系统改造项目投标确认通知 宁夏中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经商,我公司决定参加超低技改现场监控系统改造项目的投标。 我公司如参加,将保证按期获取招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如期至指定地点参加竞标。 如有疑问或需要澄清、补遗的问题请书面与宁夏中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联系。 单位全称: 通讯地址: 联系人: 职务: 固定电话: 手机: 传真: 电子邮件: 邮编: 拟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