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三明生态工贸区生态新城基础设施及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湿地公园北侧停车场硬化工程 已由 沙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沙发改[2015]基字71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建三明生态工贸区生态新城集团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福建三明生态工贸区生态新城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闽华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福建三明生态工贸区内 ;
2.2. 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总投资约 126.791 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三明生态工贸区生态新城基础设施及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湿地公园北侧停车场硬化工程:包括路面硬化、排水、照明工程等。具体范围以设计资料为依据,招标人提供的 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126.791万元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6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6.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含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和闽建筑函[2014]6号文要求的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
3.6. 其他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 本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的,不得承接工程或参与工程施工投标。
3.9. 闽人设文[2015]229号及沙人设[2015]65号文件中,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7个部门关于在建施工领域进一步推进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的通知,为全面推进预防和解决建设施工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工作,2015年开始,在我省房建市政工程、公路(含高速公路)、水利、铁路等建设施工项目全面开展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2016年起,所有建设施工项目要全面开展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
3.10. 根据闽建建[2014]42号及闽建办建[2017]16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
3.11.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中共沙县县委办公室文件“沙委办【2017】30号文关于印发沙县国有投资项目物资集中采购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 采用 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 明政务[2013]36号文及“关于进一步细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施电子化招投标有关工作的通知 。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201 7 年 06 月 22 日 8 时 30 分至 201 7 年 06 月 28 日 17 时 3 0 分 ,必须用已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录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www.smggzy.com)进行网上报名。本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招标文件制作工具(三明版) 打开。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4.2. 投标人购买纸质标书,请于 201 7 年 06 月 22 日至 201 7 年 06 月 28 日(不含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 每天 8 时 30 分至 1 1 时 3 0 分, 15 时 3 0 分至 17 时 3 0 分 ,前往 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沙县新华都四楼) 采用 无记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单位根据需要,自主决定是否购买施工图纸等设计资料,需购买者3天内提供,费用按物价部门规定计取,售后不退。
4.4. 招标文件下载地址: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www.smggzy.com)
5. 评标办法
本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本办法按闽发改法规〔2016〕5号文执行)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 7 年 07 月 13 日17时 3 0分之前款达指定银行账户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本项目名称(可简写为“ MHS招[2017]沙039号” );(②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交存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 。
6.4按照闽建筑[2014]33号文件精神,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龙头企业名单按闽建筑[2014]39号执行)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龙头企业须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由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在使用期限内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收讫证明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未按要求提交《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提供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过期、失效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 7 年 07 月 14 日 下 午 15 时 3 0 分,提交地点为 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沙县新华都四楼) ;网上投标操作见帮助文档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若有疑问,可向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18065792873、0512-58173200、400-850-3300;
7.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将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3递交方式: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拟派出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可同时为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原件、投标保证金票据复印件、使用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使用期限内的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并且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场签到并提交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备用投标文件应刻录到光盘或者存放到U盘中,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逾期送达、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未按规定密封及标识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解密投标文件时未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场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7.4.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须同时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和SMT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三明版)生成SMT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确保电子投标文件能打开并运行。未提交SMT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的,其纸质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5试运行期间,评标工作按照先评审纸质投标文件,再评审电子投标文件的程序进行,并以纸质投标文件的评标结果为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www.smggzy.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2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三明生态工贸区生态新城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三明生态工贸区
邮编:365500
电话:0598-8862815
联系人:叶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闽华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沙县金鼎城9幢1单元1102室
邮编:365500
电话:0598-5669932
联系人:李杨;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沙县支行
开户名称: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 409158434721
交易中心名称: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沙县新华都四楼电话:0598-5845726
监管部门: 沙县发展和改革局、沙县住房与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系电话: 0598-5841453、0598-58223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