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市镇平宁村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道路硬化工程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本 新市镇平宁村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道路硬化工程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屏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屏发改发[2016]35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屏山县新市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屏山县新市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屏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屏发改发[2016]352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本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HG20170504009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精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 施工一个标段 2.2建设地点:屏山县新市镇平宁村 2.3建设内容及规模: 1.硬化道路长3.98公里、路面宽度3.5M、C30混泥土硬化厚度达18CM;2.硬化道路长1.62公里、路面宽度3.5M、C30混泥土硬化厚度达18CM. 2.4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示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宜宾市本地注册企业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根据《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的意见》(宜府函[2016]128号)文件和宜公管办[2016]8号文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完成0个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 省外建筑业企业中标后,按照川建建发〔2016〕473号文要求,须10个工作日内在项目所在地的市、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录省信息一体化平台,如实填报与投标文件相一致的项目人员信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实行网上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7日至2017年7月1日23:59时,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ybsggzyjyxxw.com/),并凭注册账号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文件、图纸)。
4.2 招标文件(含招标电子文件、图纸)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19日10时00分地点为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屏山县新市镇人民政府
地 址: 屏山县新市镇人民政府
邮 编: 645350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0831-5630038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精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锦江区东光小区市场18栋4层4-3号
邮 编: 620010
联 系 人: 邵先生
电 话: 028-83397977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