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武警支队副食品配送项目
需求公示
一、采购人:东营市武警支队
地 址:东营市东城辽河路与胶州路交汇口
联系人:陈助理
联系方式:15266198369
二、代理机构:山东通力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东营市东城沂河路619号黄河口拍卖行203室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546-8925118
三、采购项目名称:东营市武警支队副食品配送项目
四、各潜在供应商:
山东通力招标有限公司受东营市武警支队的委托,对东营市武警支队副食品配送项目(TLZBDY2017-033#)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项目采购要求网上公示,请各潜在供应商对采购要求是否存在指定或变相指定品牌、倾向性、歧视性、排他性等内容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所有意见应于2017年6月23日17时前以书面形式(加盖供应商公章)派专人递送至山东通力招标有限公司(东营市东城沂河路619号黄河口拍卖行203室),逾期不予受理。
五、公示期限:2017年6月21日至2017年6月23日
附件:本项目采购要求
附件:
东营市武警支队副食品配送项目
采购要求
一、采购项目名称:东营市武警支队副食品配送项目
二、预算资金约280万元/年,供货时间为一年。
三、本次采购主要包括:肉类、蛋、禽、海鲜、奶、调料、蔬菜、水果等副食产品。
四、供货时间及地点:每天早上7:00前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市区5家(辽河路113号3家,东四路1家,市看守所1家),牛庄滨海看守所1家,垦利看守所、利津看守所、广饶看守所、河口看守所共4家。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副食品供应商应具有“五证”,即:(1)工商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3)食品卫生许可证;(4)食品质量安全体系(HACCP体系或ISO9000体系)认证;(5)组织机构代码证。
2、驻地市单位的供应商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驻县区单位的供应商注册资金不少于10万元。
3、总队后勤部每年对每年对各单位供应商资质进行专项考察考评。
六、生产加工与配送能力
1、应有独立的生产基地或有稳定的供货渠道。
2、应有固定的冷藏车间和相对独立的蔬菜加工区、肉禽加工区、水、产加工区。
3、副食品供应商应配备一定规模的专业车队,配送运输应使用恒温冷藏车。
4、副食品配送应按生熟、荤素、干湿进行分类,各类物品应分箱盛放,密封运输,做到定人、定时、定位。
5、所有副食产品必须卫生、新鲜。
6、供应商具有远程配送能力和应急保障能力,所需副食必须能随叫随到。
7、如遇采购人外出演习、大型活动或外出救援等任务,具备伴随保障能力。
七、卫生标准与要求
1、各类加工区应相对封闭,环境整洁,卫生状况良好,并在醒目位置悬挂操作规程和卫生制度。
2、冷藏车间和各类加工区应定期消毒处理。
3、应配备专门的检疫检测设备或依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有关单位对配送的副食品进行检疫检测;配送部队的主副食品应向受配送单位出具卫生检测报告和检验检疫合格证。
4、从业人员身体状况需符合卫生部门规定的食品行业健康标准,并定期进行体检,办理健康证,建立健康档案。
5、从业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熟悉卫生安全制度,掌握行业操作规程。
6、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操作前应进行卫生消毒,并按规定穿戴卫生、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和口罩。
7、遇有从业人员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病症后,方可重新上岗。
七、质量与价格
1、配送副食品清单与供应单位采购计划应一致,并按规定的时间节点配送。
2、 配送价格合理,不高于周边农贸市场零售价,平均价格低于超市零售价格10%以上。
3、配送副食品数量不得缺斤短两,质量不得以劣充优。
4、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人交纳采购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
八、本次入围选定两家供应商,采购人根据供应商价格及供货质量等综合选取下个月供货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