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福清市侨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21,截止日期:2017-07-17,公告主要内容为:福建福州江阴环保隔离带安置区A区桩基础施工及室外总体工程监理二次招标,所属区域:福建-福州-福清,所属行业分类:桩基,招标代理: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福清市侨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编号:DHFZ2017-008号-1,招标文件售价:10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 招标编号:DHFZ2017-008号-1 |
| 开标时间:2017-07-17 |
| 所属行业: |
| 标讯类别: |
| 资金来源: |
| 招标代理: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业主名称:福清市侨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所属地区: |
|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HFZ2017-008号-1 1、招标条件 本江阴环保隔离带安置区A区桩基础施工及室外总体工程(监理)二次招标已由融发改审批【2016】16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清市侨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清市侨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江阴环保隔离带安置区A区桩基础施工及室外总体工程(监理)二次招标; 2.2建设地点:位于福清市江阴镇门口村; 2.3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建安造价约为人民币暂按4466.6676万元; 2.4招标范围:江阴环保隔离带安置区A区桩基础施工及室外总体工程(监理),(景观绿化、管网、路灯、道路等)具体以招标图纸为依据,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招标内容:江阴环保隔离带安置区A区桩基础施工及室外总体工程(监理)。建设内容包括(景观绿化、管网、路灯、道路等)工程(具体以施工图纸为依据)全过程监理,全过程监理包括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保修期的监理; 2.6监理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直至监理范围内的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满与结算审核工作结束,本项目施工工期为同施工合同; 2.7本工程计划施工期为:183个日历天; 2.8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9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按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下浮55%,施工监理服务收费额:人民币49.236万元,(注:本项目建安造价暂按44666676万元,工程竣工结算总价最终以福清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为准,根据福清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工程竣工结算总价调整监理服务费,多还少补)。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合格有效。 3.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拟配备的监理人数与资格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4投标人及其拟派驻本项目监理部成员没有存在法人和自然人的从业限制的情形。 3.5投标人应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6拟派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合格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其注册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3.7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3.8本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9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6 月 21 日至 2017 年 6 月 2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3 时 00 分至 5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福清市元洪路建设局大楼)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售标处 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100 元;投标人若需要购买本项目施工图纸的,可向招标人提出申请,招标人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购买的施工图纸,图纸售价不高于《福建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价〔2002〕服610号)规定的价格。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无需提供任何资料,也无须签字登记。招标文件和图纸售后均不退。 5、评标办法 本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②或按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零捌佰元整(¥10800元)。 6.4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所有汇款凭证上注明“DHFZ2017-008号-1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按规定格式完整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7 月 17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 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7.2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到场,且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总监理工程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否则,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签收。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投标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并采用身份证识别仪核验其身份,未经核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到场核验的投标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所持身份证信息与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证信息核验不一致的,其投标无效。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fzztb.org)、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示栏 上发布。 9、其它需说明的情况: 9.1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在中标公示期间,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报送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工作以经检察机关确认函为准。若招标人发现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清市侨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福清市元洪路国际商展中心6楼,邮编:350300; 联系电话:0591-85228140;传真:0591-85157277; 联系人:薛工。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9层,邮编:350001 电话:0591-87821545、13295972501 ,传真:0591-87814559 联系人:张工、叶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福建福清汇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加州城支行 帐户名称: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 号:9010712090010000014989
交易中心名称: 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 福清市元洪路建设局大楼 。
监管部门名称: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点:福清市元洪路建设局大楼 电话:0591-85239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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