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横县教育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21,公告主要内容为:广西南宁横县百合镇洪庐村委小学教学楼维修工程重施工邀请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广西-南宁-横县,所属行业分类:教学,招标代理: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业主:横县教育局,招标编号:GXTZ-ZB-2017第(004,招标文件售价:25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横县百合镇洪庐村委小学教学楼维修工程(重)已由横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横发改基[2017]17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横县教育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横县百合镇洪庐村委小学教学楼维修工程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 GXTZ-ZB-2017第(00432)号(重)
报建号: /
建设地点:横县百合镇洪庐村委小学校园内
建设规模:维修一栋教学楼,建筑面积1140㎡,地上三层,砖混结构
合同估算价: 约25万元
要求工期:60 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招标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含的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业绩要求:无要求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7年 6 月 21 日至2017年 6 月 2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12 时,下午 14 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投标员持投标邀请函、本人身份证及“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到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东葛路9号联发臻品1号楼31层)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 2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7 月 12 日 8 时30 分,地点为 广西横县横州镇茉莉花大道国泰综合大楼2号楼3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17年 6 月 27 日前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
7. 评标方式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8 监督部门及电话
广西横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站 电话:0771-7228132
横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电话:0771-7233567
9 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 |
横县教育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地 址: |
横县横州镇洪德街266号 |
地 址: |
南宁市东葛路9号联发臻品1号楼31层 |
| 联 系 人: |
黄工 |
联 系 人: |
曾工 |
| 电 话: |
0771-7230726 |
电 话: |
0771-5590176 |
备案单位:广西横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