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南平市建阳区潭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21,截止日期:2017-07-06,公告主要内容为:福建南平南平市建阳区同安路道路改造工程,所属区域:福建-南平-建阳,所属行业分类:道路,招标代理: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南平市建阳区潭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编号:FJZH(N)2017-014,招标文件售价:30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 招标编号:FJZH(N)2017-014 |
| 开标时间:2017-07-06 |
| 所属行业: |
| 标讯类别: |
| 资金来源: |
| 招标代理: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业主名称:南平市建阳区潭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所属地区: |
|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南平市建阳区同安路道路改造工程 已由 南平市建阳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以 潭发科批(2017)103 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平市建阳区潭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招标人为 南平市建阳区潭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建阳区童游街道童游村宋慈路至崇阳北路 ; 2.2. 工程建设规模: 投资人民币约322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3226565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 个月;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必须为南平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 级 市政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8分(含68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的企业法人或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没有被列入《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规定且未被我区建设行政监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从业限制;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根据闽建办筑〔2016〕8号《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与工程招投标活动衔接的通知》的规定,拟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企业信息和相关人员信息应完整通过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查询。 3.6. 本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7. 本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06 月 22 日至2017 年 06 月 27 日(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时30分,下午 15时 00分 至 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建阳区西门美墅温哥华20号楼2单元301室)采用 无记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12%)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年07月05日17时00分(以银行到户为准)。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电汇或转账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 FJZH(N)2017-014 号工程投标保证金”或(2)根据闽建筑〔2014〕33号文件《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规定缴存年度投标保证或(3)按照南建筑(2016)3号文件缴存南平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或(4)银行保函形式或(5)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保险公司应通过福建省住建厅政务网站,将保险公司经营单位的信息、投保单(范本)以及保险合同条款(范本)向社会主动公开。 6.4.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若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或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提交应采用相应格式内容(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www.fjbid.gov.cn 和南平市建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jy5566.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 上发布。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 07 月 06 日上午 09 时00分,提交地点为南平市建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建阳区人民路2号建设银行建阳支行四楼) 8.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款收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带原件核验)到场核验登记,并进行身份识别和摄像留存并做记录。应到位而未到位的或弄虚作假的依招标投标法律论处。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平市建阳区潭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建阳区西桥西路1号 ,邮编: 354200 电子邮件: / 电话: 13055827937 ,传真: / 联系人: 姚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建阳区西门美墅温哥华20号楼2单元301室 邮编: 354200 电话: 0599-5846881、13559490029 传真: 0599-5846881 联系人: 小谢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 南平市建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建阳区人民路2号建设银行建阳支行四楼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工行建阳水南支行 帐户名称:南平市建阳区潭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帐 号: 1406620229600013597
监督部门:南平市建阳区规划建设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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